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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胜县投资项目联合初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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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部门,中省市驻县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武胜县投资项目联合初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胜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11



武胜县投资项目联合初审实施方案

(试行)

加强拟招引社会投资项目或拟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审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项目招引(实施)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武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胜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胜府发〔20216号)要求,结合武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联合初审范围

招引的社会投资项目及计划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联合初审重点

(一)社会投资项目审查重点

1.企业状况。对拟投资企业的实力规模、经营管理、资信情况、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审查

2.产业结构。对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武胜主导产业定位进行审查

3.综合效益。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强度、税收强度是否符合武胜招商引资入园要求进行审查

4.选址布局。对引进项目拟选址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符合武胜规划的产业功能区定位是否符合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要求进行审查

5.用地规模。对引进项目的地是否符合武胜土地利用规划,是否符合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则,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武胜产业用地的有关土地产出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规定,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武胜有关政策进行审查

6.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指标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环保排放指标是否满足要求,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进行审查。对引进项目的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审查,对总量控制下的能源是否保证进行审查

7.其他评价。其他对项目落地有影响的因素进行审查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查重点

1.建设必要性。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等,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政府投资资金安排的方向,审查是否是迫切急需实施的项目

2.选址布局。对项目拟选址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符合武胜规划的产业功能区定位进行预审评估。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或功能重叠进行审查。

4.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对项目总投资测算是否准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科学、合理、合规进行审查

5.其他评价。其他对项目落地有影响的因素进行审查

三、联合初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资料

社会投资项目由经开区或乡镇指导企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置图、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对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置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的必要性等。

各乡镇、园区和相关县级部门项目代办员将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提交至受理代办部(县行政审批局410室)

(二)联合现场踏勘

受理代办部将项目资料分发至拟参加联会议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熟悉项目基本情况,需现场踏勘的及时告受理代办部。在联审会议之前受理代办部组织首席代表现场踏勘。

(三)召开联审会议

受理代办部主持召开联审初审会。初审会由代办员汇报项目基本情况,参会单位就本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审查,提出明确书面意见,有异议的需说明理由或提出合理建议。首席代表未参加会议的,书面意见应3个工作日内回复,3个工作日未回复的,视为默认同意。受理代办部汇总所有参会单位的意见形成《项目前期服务指导意见》。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受理代办部:负责项目联审会议的召集、主持及协调,负责汇总参会单位的意见形成《项目前期服务指导意见》。

2.发改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审查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符合节能相关要求,能耗指标是否满足要求;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政府资金投向,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3.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用地需求等有关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4.住建局: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行业指导工作,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5.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集是否科学、合理、合规,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6.经信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负责审查项目经济分类是否准确,负责审查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属于淘汰落后类,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7.环保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入园环保规划、环保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是否满足要求,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8.经合中心: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强度、税收强度是否符合武胜县招商引资入园要求,是否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负责审查入园企业经济技术实力、项目用地规模,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9.经开区: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和用地规划等是否满足条件,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0.税务局: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强度、税收强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1.交运局:负责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要求,负责审查交通类政府投资项目行业标准、投资估算是否科学、合理,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2.水务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水利规划水土保持、取水、行洪论证等相关要求审批流程,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3.文广旅局: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区域内是否存在文物,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4.政法委: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备案条件,对提交的软件资料进行形式查阅,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5.企业: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区域内是否存在供电线路,是否影响供电线路正常运行,电力负荷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6.供水企业: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区域内是否存在供水管网,是否影响供水管网正常运行,供水量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7.供气企业: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区域内是否存在供气管网,是否影响供气管网正常运行,供气量是否满足本项目需要,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18.通信企业: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区域内是否存在通信网络,是否影响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附件:项目联合初审前期服务指导意见单


附件:

项目联合初审前期服务指导意见单

                             武项目联审2021□□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项目初审申请材料已收悉,□□□□□□日经审批机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首席代表专题研究,现出具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前期服务指导意见

三、其他工作要求

 

 

附件:项目联合初审前期服务指导意见

 

 

武胜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受理代办部     

□□□□□□    

 

 

 

项目联合初审前期服务指导意见

项目初审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参会单位

工作意见

发改局

 

自规局

 

住建局

 

财政局

 

经信局

 

环保局

 

政法委

 

经合中心

 

交运局

 

水务局

 

文广旅局

 

经开区

 

供电企业

 

供水企业

 

供气企业

 

通信企业


责任编辑 : 李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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