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

标      题:请问一下武胜县农村户口吃低保和五保的条件是什么?编      号:5100002019072300311
问题属地: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中心镇写信日期: 2019-07-2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请问一下武胜县农村户口吃低保和五保的条件是什么?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宋俊英: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广市民(2018)88号>》回复如下。 一、享受低保条件 (一)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及范围 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批准,均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低保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社会化发放低保金 (三)如何申请低保 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低保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基本生活状况,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户籍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书面声明;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残疾证、病情诊断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享受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的条件 (一)特困供养的对象和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特困供养办理程序 个人或者村(社区)为其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对申请对象信息采取入户、邻里访问等其他调查方式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乡镇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7天(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重新进行公示)→乡(镇)上报资料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调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