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公开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入库公告
为规范武胜县范围内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征收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武胜县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入库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质
申请入库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并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相应资质。
二、服务时限和确定方式
评估机构经申请、审查入库后,将作为武胜县房屋征收的评估候选机构,服务期限从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征拆项目的评估机构由各项目的被征收人进行遴选,遴选不成的,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征收区域或评估项目经选定或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后,签订《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相关事项。
三、申请入库应提供的材料
1.入库信息申请表;
2.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业绩材料、在册人员情况、服务保障措施等;
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及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0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审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2020-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相关证明);
7.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2020-2022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完税证明、社保缴纳);
8.承诺书;
9.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10.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1.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按前款1-11材料依顺序装订成册递交纸质1份,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所有递交的复印件和承诺书均应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审验。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库资格。
四、入库机构评审
入库评估机构相关申报材料受理后,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将确定为武胜县房屋征收入库评估机构。
五、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六(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六、入库报名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上东街155号307办公室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0826-6224566
七、申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次入库的单位,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时止,带上公司相关资质证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到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报名,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入库不接受邮寄的入库申请资料。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入库信息申请表,请登录武胜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2.申请入库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报送申请材料,如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补齐。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或清除出库。
4.对本次入库的申报材料,不作退回。
附件:1.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入库信息申请表;
2.承诺书;
3.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
6.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