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水务局关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武水函〔2023〕267号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向武胜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已收悉。2023年9月16日,武胜县水务局依法组织专家对《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君佳路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重新报送了《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新建桥梁为中桥,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南溪大桥设计洪水采用100年一遇,工程所在河段两岸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与河道技术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二、原则同意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建设方案。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四川库区)公路桥梁迁(改)建工程(南溪大桥)是由于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建成后,原南溪大桥被淹没而迁(改)建的新桥梁工程。大桥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清平镇南溪村,桥轴线与水流方向略斜交跨越兴隆河,桥址下距兴隆河河口1.348km。
南溪大桥桥梁标准宽度按10.5m(0.5m防撞护栏+9.5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设计。桥梁起点里程为:K0+593.960,终点里程为:K0+906.040,桥梁全长为312.08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桥面连续)T梁,共4联:4×(3×25)m;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矩形盖梁双柱式墩,其中4#桥墩和5#桥墩墩径为1.8m,桩径为2m;其余桥墩墩径为1.6m,桩径1.8m。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最低梁底高程232.02m。
大桥在设计洪水位时,所有桥墩均涉水。桥梁主要控制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桥梁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桥梁名称 |
位置 |
桩号 |
坐标 |
|
X |
Y |
|||
南溪大桥 |
0#桥台(起点) |
K0+593.960 |
3346711.92 |
616303.90 |
1#桥墩 |
/ |
3346697.30 |
616283.58 |
|
2#桥墩 |
/ |
3346682.68 |
616263.29 |
|
3#桥墩 |
/ |
3346668.04 |
616242.98 |
|
4#桥墩 |
/ |
3346653.45 |
616222.73 |
|
5#桥墩 |
/ |
3346638.83 |
616202.44 |
|
6#桥墩 |
/ |
3346623.99 |
616182.37 |
|
7#桥墩 |
/ |
3346608.92 |
616162.38 |
|
8#桥墩 |
/ |
3346593.07 |
616143.05 |
|
9#桥墩 |
/ |
3346576.24 |
616124.51 |
|
10#桥墩 |
/ |
3346558.47 |
616106.99 |
|
11#桥墩 |
/ |
3346538.52 |
616091.92 |
|
12#桥台(止点) |
K0+906.040 |
3346519.88 |
616075.18 |
三、原则同意《报告》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同意专家组建议补充采用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业主务必切实做好该项目涉水在建工地营地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武胜县水务局。
(二)业主单位应妥善处理工程涉及的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工程开工前,业主单位要将施工安排抄送武胜县水务局。业主单位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碍洪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开工后,武胜县水务局要对工程坐标位置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并督促业主单位加强施工期间管理。如汛期施工,业主单位要在汛前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报武胜县水务局批准后实施,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应提出验收申请,由武胜县水务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涉河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武胜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