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我局调整完善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现公布如下。
一、依法新增“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5项。
二、依法取消“对民办托养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权力事项。

武胜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日
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我局调整完善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现公布如下。
一、依法新增“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5项。
二、依法取消“对民办托养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权力事项。

武胜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