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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砂石案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30 来源:武胜县水务局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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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武胜县水务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嘉陵江武胜段礼安镇河段违法采挖砂石。县水务局赓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现场查获礼安镇村民黄某某在嘉陵江武胜段礼安镇河段利用农用四轮车和铁锹非法采砂,共计开采砂石0.88方。调查了解到,该案件为广安市云中清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教指示礼安镇村民黄某某到嘉陵江武胜段礼安镇河段违法采挖砂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船舶、设备、工具,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武胜县水务局对广安市云中清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黄某某处以没收作案工具(农用四轮车)的行政处罚。

现予公告。

 

武胜县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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