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水务局关于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收悉。2024年6月2日,武胜县水务局依法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对《送审稿》进行了评审。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四川翰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了《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组复核《报告》后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长滩寺河定向钻穿越桩号D46-1(2+319)~D38-3(1+915)、马颈子沟大开挖穿越桩号为D+12-2(0+634)~D+10-2(0+540)涉河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S0423-2013)的规定,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评价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置基本合理。基本同意评价范围:横河距离为50年一遇洪水位水面宽度以外各10m,顺河距离为建设项目及其对上下游河道产生的影响以外各300m。
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长滩寺河定向钻穿越桩号D46-1(2+319)~D38-3(1+915)、马颈子沟大开挖穿越桩号为D+12-2(0+634)~D+10-2(0+540)涉河工程(以下简称“该穿越涉河工程”)与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基本相适应,对防洪规划、防汛抢险、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人、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等影响较小。该穿越涉河工程建设在采取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条件下可行。基本同意《报告》建议意见。
二、原则同意该穿越涉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于武胜县中心镇穿越长滩寺河及其支流马颈子沟,其中长滩寺河采用定向钻穿越,马颈子沟采用大开挖穿越。
长滩寺河穿越桩号为D46-1(2+319)~D38-3(1+915),穿越平面距离404m,实际长度411.7m。定向穿越入土点桩号为D46-1(2+319),入土角18°,位于武胜县中心镇匡家坝村长滩寺河右岸。定向穿越出土点桩号为D38-3(1+915),出土角12°,位于武胜县中心镇郭家坝村长滩寺河左岸。穿越管道规格为20#无缝钢管D273×6,管道外防腐层采用光固化保护。穿越段管顶高程为192.33m,河床底高程为209.88m。
马颈子沟穿越桩号为D+12-2(0+634)~D+10-2(0+540)穿越平面距离12m。穿越入土点桩号为D+12-2(0+634),位于武胜县中心镇马颈子村马颈子沟左岸:穿越出土点桩号为D+10-2(0+540),位于武胜县中心镇马颈子村马颈子沟右岸。穿越管道规格为3PE防腐无缝钢管D273×8。河道两岸采用浆砌块石挡墙保护,左岸挡墙长12米,右岸挡墙长28m,挡墙总高度4m,顶宽0.5m,基础埋深1m,迎水面坡比为1:0.25,背水面设砂砾石滤水层。穿河管道管顶埋深大于1.5m。
穿越工程控制点坐标如下表所示(CGCS2000大地坐标系、1985高程系)。
控制点坐标表
穿越河道 |
穿越段管线位置控制点坐标 |
高程(m) |
岸别 |
位置 |
备注 |
||
穿越桩 |
纵坐标X |
横坐标Y |
|||||
长滩寺河 |
D46-1(2+319) |
3351347.271 |
35621761.874 |
227.79 |
右岸 |
中心镇匡家坝村 |
入土点 |
D38-3(1+915) |
3351082.540 |
35622065.262 |
224.72 |
左岸 |
中心镇郭家坝村 |
出土点 |
|
马颈子沟 |
D+12-2(0+634) |
3350014.3451 |
35622691.7433 |
216.62 |
左岸 |
沿口镇方湾村 |
入土点 |
D+10-2(0+540) |
3350012.0644 |
35622703.8846 |
216.62 |
右岸 |
沿口镇百兴村 |
出土点 |
三、原则同意《报告》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同意专家组建议补充采用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项目应进一步优化调整穿越段的设计方案。管道埋设深度应满足河道冲刷和河道治理工况下安全预留深度要求,如实际建设不满足安全深度要求,今后涉及存在隐患、河道治理等情况由项目建设或管理单位自行负责整改迁改。
(二)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穿越段的施工方案。围堰及防洪导流应满足规范要求,增加必要的防洪应急预警和保障措施;穿越长滩寺河及其他溪沟段应对影响区域河道及岸线进行整治,疏浚河道溪沟,理顺岸线,必要时应采用工程措施进行防护;穿越涉及损毁水利工程段应采用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
(三)工程涉河回填顶部高程应与原河床基本一致,施工后及时清除施工设施、废渣和围堰,恢复河道、岸坡和行洪通道。
(四)工程应加强施工期安全运行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堆放建材等临时设施。
(五)工程防治与补救须遵循“三同时”制度,防治与补救措施应纳入工程设计,不得擅自变更。
四、有关要求。
(一)该建设项目涉河工程施工期不安排在汛期。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妥善处理工程涉及的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抄送武胜县水务局。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碍洪物,确保行洪安全。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当通知武胜县水务局对工程坐标位置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
(五)工程竣工后,项目业主单位应提出验收申请,涉河工程经武胜县水务局组织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本批复除该定向钻穿越工程外,对工程其他涉河建设无效。
附件:1.《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2.《2023武胜燃气街子至中心工业园区de250新建管道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另行专送)
武胜县水务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