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胜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表扬汤达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经县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和县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审查,拟将汤达不顾个人安危、及时拯救落水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汤达,男,34岁,群众,武胜县沿口镇居民,光明之星01邮轮船员。
2025年3月15日12时许,沿口古镇光明之星01邮轮附近有人欲跳江轻生,汤达闻讯后不顾个人安危,冲入冰冷江水中拉住女子防止其往深水处走去,因事发处淤泥深厚,难以着力,该女子又一直往深水区挣扎(经后期勘察,女子站立处前方一米位置就是一个几米深的陡坡),情况危急,稍有不慎,两人都可能坠入江中,后在巡逻路过的交警以及光明之星01邮轮其他工作人员帮助下,该女子最终安全上岸。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武胜县委政法委综治股反映。
联系电话:0826—6222164,0826—6211414(传真)。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太和街381号2楼204室。
中共武胜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