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议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经办规程》和《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 复、解除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第二批次申报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初审、现场复核和验收。经现场评估验收,并对符合医保协议定点条件的医药机构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决定将武胜川汉中医医院医药机构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式管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