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规范使用、管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2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生猪稳产保价,对生猪生产、生猪保险、疫病防控、贷款贴息等关键环节进行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
二、使用原则
(一)直达资金管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为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经报批后拨付;
(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开透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国家生猪奖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必须公示公布奖励的范围、依据、条件、标准及金额;
(四)不重复奖励。已获得国家生猪养殖项目专项资金的养殖场,本年度均不再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类似补助补贴。
三、补助对象
位于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且足额配套消纳粪污的晚熟柑桔、蔬菜等种植基地、具备种养结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及养殖农户。
四、资金安排
四川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生猪疫病防控142万元。主要用于:1.购买生猪防疫物资20万元;2.印发生猪防疫宣传资料3.8万元;3.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00万元;4.长滩寺河沿线生猪养殖场防疫监控视频安装经费18.2万元等。
(二)新增能繁母猪补助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新增能繁母猪补助。具体建设方式、验收及管理办法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另行制定方案。
(三)能繁母猪及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200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分配、拨付和清算,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加强对生猪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
(四)15个生猪重点区域出栏生猪补助106万元。主要用于15个生猪重点区域内养殖大户和散养户出栏生猪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申报程序、验收办法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另行制定方案。
(五)新改扩建圈舍、良种引进、污粪处理等生猪生产贷款贴息补助50万元。对县内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银行贷款用于新(改、扩)建圈舍、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饲草料等生猪生产贷款进行全额贴息。贴息范围、时间、申报条件、程序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另行制定方案。
五、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完毕,完善相关手续资料并经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向财政局申报用款计划,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审核计划。同时,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