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1 09:05 来源: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复、解除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主动申请,我中心审核通过,决定将2家医药机构解除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度第三批次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docx
武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