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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水务局 关于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7-14 08:50   来源: 武胜县水务局   浏览量:     【字体: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你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向武胜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审批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女儿河、高升溪、上游水库溪口、弯道河、金斧桥河、雨水桥河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已收悉。该涉河建设项目,为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2025年4月26日,武胜县水务局依法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召开了评审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代表和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中达建诚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汇报,经审阅和质询,提出了审查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向武胜县水务局提交了《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组复核《报告》后提出了技术评审意见。根据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C039~C039+1号桩、C051~C052号桩穿越上游水库溪口工程采用防治补救措施与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基本相适应,对防洪规划、防汛抢险、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等影响较小。因此,本工程建设可行。

二、原则同意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建设方案。

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C039~C039+1号桩号桩(1#穿越断面)穿越点左岸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龙女镇联合村11 组;右岸位于武胜县龙女镇联合村6组;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C051~C052号桩(2#穿越断面)穿越点右岸位于龙女镇联合村3组,左岸穿越点位于龙女镇联合村1组。

两处穿越工程等级为河流小型穿越,穿越位置位于两座水库中间河段,均采用开挖埋管的方式穿越,每处穿越段两岸共新建30m的浆砌石护坡进行保护,护坡基础采用浆砌石挡土墙。

C039~C039+1号桩号桩(1#穿越断面)两个穿越桩之间线路水平长为 11.8m,实长12.9m,穿越现浇混凝土稳管长度2.8m。穿越段管道规格为0355.6x15.6L360QS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9.9MPa,管道防腐采用三层PE常温型加强级防腐层;穿越断面设计河底高程331.39m,混凝土稳管顶高程327.87m,管底高程327.39m,稳管底高程 327.19m。

C051~C052 号桩(2#穿越断面)两个穿越桩之间线路水平长为58m,实长 69.9m,穿越现浇混凝土稳管长度4.4m。穿越段管道规格为0355.6X15.6L360QS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9.9MPa。管道防腐采用三层 PE 常温型加强级防腐层;穿越断面设计河底高程309.97m,混凝土稳管顶高程306.39m,管底高程306.05m,稳管底高程305.85m。穿越工程控制点坐标如下表所示(采用CGCS2000大地坐标系,1985高程系)。

穿越工程控制点坐标

穿越点位

穿越段管线位置控制点坐标

高程

岸别

位置

备注

穿越桩

纵坐标X

横坐标Y

C039~C039+1号桩

C039

3360543.843

35612606.27

331.39

左岸

联合村11组

下游1#穿越断面

C039+1

3360534.425

35612613.44

332.634

右岸

联合村6组

C051~C052号桩

C051

3359898.154

35612568.25

324.21

右岸

联合村3组

上游2#穿越断面

C052

3359843.705

35612595.5

322.669

左岸

联合村1组

三、原则同意《报告》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同意专家组建议补充采用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妥善处理该项目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二)项目开工前,项目业主应当将施工安排抄送武胜县水务局。项目开工后,武胜县水务局要对工程坐标位置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

(三)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切实做好该项目涉水在建工地营地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武胜县水务局。汛期施工,项目业主必须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报武胜县水务局批准后才能实施,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四)项目业主要严格落实河道保护工作措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弃渣等碍洪物,确保行洪安全。

(五)项目竣工后,项目业主应提出验收申请,由武胜县水务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涉河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有效期内若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向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西南油气田安岳气田龙女寺区块茅口组气藏产能建设项目--磨溪23-C1井站至武胜净化厂集气干线穿越上游水库溪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另行专送)

   

 

武胜县水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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