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7-03 15:28 来源: 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检查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本着对提案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关于提案中提到“检查项目多达十几项”的情况。经查,呼吸系统疾病根据诊疗常规,检验检查项目一般包括:血常规、大便沉渣分析、尿常规、一般细菌涂片检查(痰液)、痰培养、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测、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CT等。检查目的在于对患者进行全面综合的病情评估,符合诊疗常规。
(二)关于提案中提到“一些检查项目出院了都查不到检查结果”的情况。经查,主要是个别取了活检的病理或免疫组
化验结果要等3-5天,为了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及节省患者住院费用,会安排病人先出院,出院时告知患者出院3-5天后来拿结果或电话告知患方。病理或免疫组化验结果每个医院都会有等待时间,一般为2-7天,这是由检查项目的特殊性决定的。
(三)关于提案中提到“做了心电图检查,没有异常,又做心脏彩超检查,医师解释是病情需要”的情况。经查,心电图检查是检查心脏的心电活动,结论为“心电传导阻滞、心律不齐、心肌梗塞”等,心脏彩超检查是检查心脏的组织结构,结论为“心脏扩大、心脏瓣膜缺损”等。两项检查的目的意义不相同,呼吸系统病人可能存在心脏心电活动及组织结构的问题,根据病人情况应完善上述两项检查。
(四)关于提案中提到“检查费用占了大头”的问题。经查,检查项目是根据病人病情决定的,有的病人检查项目多,有的病人检查项目少。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医学诊断领域高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开展必要的检查可让临床医生更及时、更准确地诊断疾病,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减少误诊漏诊率,有效保证诊疗的安全有效。比如CT三维重建可以反映出骨折断面、骨折碎片、360°查看骨折情况等,这些仅直接通过医生的触觉、视觉等诊断是无法完全明确的。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医生执业操守培训”的建议。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各医疗机构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生执业操守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意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诊疗。
(二)关于“完善医疗机构公益性管理”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要求,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进一步体现医疗机构公益性管理。持续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严禁各医疗机构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将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医务人员收入要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实现优绩优酬。
(三)关于“健全超常预警制度”的建议。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的次均费用、合理费用等指标进行在线实时监测。对疑似违规线索,通过组织专家、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医疗机构进行线上线下审核、调查、核实,对最后确认为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即查即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处理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
(四)关于“强化监督检查”的建议。进一步建立完善不合理医疗检查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结合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年的“双随机”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将检查检验、合理用药等医疗行为纳入医院不良执业监督管理;同时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12345群众热线,开展调查核实,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等要求,持续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持续运用“三医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同时继续加强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建立合理就医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涂凤军 1878262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