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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6-17 09:54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体:

谭昌平、龙海林、唐虎、王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武胜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关心关注并积极建言献策。

2023年年初,县委县政府领导重新提出了推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工作思路。2023年8月,由陈冠宇副县长带队,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组团前往福建省和重庆市考察学习当地的房票安置政策成功经验。考察回来后,县房屋征收中心结合考察成果和县域实际情况,代县政府草拟了《武胜县房票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也经多轮讨论修订并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县住建局草拟的《武胜县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建议》中对“实施征收购房补助”也提出具体办法。下一步,我局及相关部门将认真接受各位代表建议,将建议内容融入具体操作办法之中,届时将综合评估论证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意见修订完善办法内容,并严格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作管理规定程序择机印发实施。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着力思考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与促进县域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机结合的问题。2022年,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武胜县县城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建(构)筑物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借鉴了周边县(市、区)成功经验,将征收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还房安置变更为基本住房货币补偿安置,相关部门不再修建安置房,引导鼓励被拆迁群众自行购买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需求。该《实施办法》缩短了房屋拆迁安置周期,减少过渡费支出,既维护了被拆迁群众切身利益,也有利于控制住房拆迁安置成本,节约财政支出,将进一步促进县域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与你们提出的“推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建议”基本一致,仅操作程序和实施细节有所区别。我局草拟的《实施办法》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因受启动资金和后续财政资金持续保障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实施办法》未能在2022年颁布实施。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房屋征收中心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李  良  1890828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