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14 10:11 来源: 武胜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苗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国人口出生率措施的建议》(第1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育儿津贴补助,对生育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中央、省委、市卫生健康委已积极推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部分地区已成功实施育儿津贴补助政策,目前我县暂未实施育儿津贴补助政策。后续,我县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推动育儿津贴补助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为生育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缓解育儿经济压力。
二、关于产假延迟至1年,陪产假30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当前我县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法定产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
妻,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您建议将产假延长至1年,陪产假延长至30天,此建议具有前瞻性。我们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用人单位、职工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力求在保障女性生育权益的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实际承受能力,推动生育休假政策更加完善。
三、免除生育医疗费,提高儿童医疗报销比例
在生育医疗保障方面,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可基本全额报销;城乡非职业妇女的生育医疗待遇分别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予以解决。我们将积极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的进一步减免,协同医保部门研究提高儿童医疗报销比例的可行性,完善生育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生育家庭的医疗负担。
四、多子家庭购房实施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孩子数量合理增加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为减轻多孩家庭购房压力,我县从2024年10月已实施多孩购房补贴政策。您提出降低房贷利率、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并根据孩子数量合理增加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多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框架内,对多子家庭给予合理的购房支持,改善其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