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23 17:35 来源: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刘琼、张亚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建议》(第105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广安市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这一标准与国家最低缴费标准持平,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审慎考量的结果。在县级层面并无权限设置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只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聚焦代表呼声,向国家、省市层面反映群众意愿,力争推动个人缴费标准控制在合理区间。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详细解释医保费用调整的因素、用途以及待遇的提升好处,让群众清晰了解医保政策的利好;二是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