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23 17:37 来源: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胡婷婷、罗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建议》(第109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医保筹资机制,合理确定缴费标准”的建议
(一)“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相适应的医保筹资机制,合理确定个人缴费标准,避免过快增长”的情况说明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广安市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这一标准与国家最低缴费标准持平,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审慎考量的结果。在县级层面并无权限设置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只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聚焦代表呼声,向国家、省市层面反映群众意愿,力争推动个人缴费标准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建议一个自然年度医保费用门诊报销未使用的不清零,累计到下一个自然年度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文件中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26日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0〕24号)规定:“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城乡居民个人普通门诊账户,原账户余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未使用完的余额纳入城乡居民统筹基金。2020年1月1日起实行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除诊所外的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当年未用完的余额,不结转、不计息、不继承”。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聚焦代表呼声,向国家、省市层面反映群众意愿,争取医保政策更加贴合群众需求,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建议
县医保局始终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切实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药械价格。全面落实国家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国家或省级联盟跨区域集采谈判,压缩药品耗材流通环节成本。2019年以来,已落地实施进行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4批次962个品种、耗材22批次22品种,集采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后价格平均降幅80%,药械价格得到有效降低,极大减轻了患病群众就医负担。如某厂家的利伐沙班片由集采前的242.2元经集采后降低至目前的5.6元,某品牌心脏支架由集采前的8900元经集采后降低至目前的645元。
(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疗服务结构。建立与医保支付、成本变化、医疗技术进步联动的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按照机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累计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8个批次,项目定价435项;按照稳中求进、总量控制、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2022年和2023年根据调价评估和总量测算情况,集中开展了2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累计调整4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效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稳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结合武胜县人民医院、武胜县中医医院前期DRG支付改革试点实际,为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引领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摸底调研、数据分析、帮扶培训,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县域内34家有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除外)全面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运行。目前,已实现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除外)DRG支付结算全覆盖,全县DRG支付、按床日付费、项目付费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基本建立,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专项核查和违规惩处力度,确保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从源头遏制费用不合理上涨。二是加大改革力度。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优化诊疗路径、控制成本,让改革红利更快惠及群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医保政策,也希望代表能协助县医保局共同宣传,讲清参保的好处,提高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认同感。
三、关于“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建议
基金监管情况:一是建立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内审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分设管理权限,强化内控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查找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严把定点医药机构入口关、源头关、总控关。注重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约束,既保障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又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三是开展分层级监管。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飞行检查、联合检查。大力推行智能辅助审核系统,将所有医保协议医院纳入审核范围,加强项目付费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的智能审核。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深化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重点从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深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制度落实的跟踪督查,确保每一项规定都落到实处,通过制度刚性约束防范基金风险。二是提升监管精准度,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欺诈骗保行为,对高风险领域和重点机构开展高频次核查,保持打击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三是拓展监管参与度,除了自身加强监管,也恳请代表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协助县医保局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监督违规使用基金的行为,共同守护好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合力。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