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武胜县水务局武胜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9-26 16:10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武胜分局   浏览量:     【字体:

陈德文、刘思、罗梅、谢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武胜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管控措施、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现就建议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乡镇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工作。武胜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乡镇具体负责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指定专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钓鱼、游泳、破坏隔离防护设施、污染水质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引导,严防破坏保护设施的违


法行为发生。县水务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范围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审查批准用水计划,办理取水许可,做好管护地带水土流失防治和水政执法及保护区内的水体清理和保洁。供水公司(爱众水务、嘉合水务)负责加强日常小区供水设施、管网维护,严防饮用水二次污染;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设施、标识标牌进行更新维护。

二、加强水质监测管控。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制度。武胜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水质监测,每季度对县城饮用水源监测一次、每半年对乡镇饮用水源监测一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

三、严格执法监管力度。武胜生态环境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破坏隔离防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县城饮用水水源管理维护工作小组的成立,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   武胜县水务局   武胜县公安局

                            20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