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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胜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武胜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2-02 09:44   来源: 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尊敬的黎丹,马婕,廖爽竹,匡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饮食行业人员戴口罩的提案》(政协武胜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103号)收悉。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出的开展规范佩戴口罩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并及时更换的建议

今年年初,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强调不佩戴口罩对食品安全的危害以及佩戴口罩的正确方法、更换频率等,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接提案后,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加大了对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范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接下来,将适时组织开展规范佩戴口罩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不断的教育引导,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养成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二、关于提出的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媒体舆论监督。应当为自己的工作人员提供口罩,督促规范佩戴的建议

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要求员工规范佩戴口罩,对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责令其进行改正。接提案后,在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督促餐饮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确保口罩的供应和质量,在经营场所内设置口罩取用点,方便从业人员随时取用,同时做好标识,提醒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接下来,将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的监督。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探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口罩佩戴情况,并将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三、关于提出的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馆醒目位置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的建议

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张贴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针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复。接提案后,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查看了投诉举报电话的公示情况,对未张贴投诉举报电话或者掉落的及时进行补足,并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要求,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消费者提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反映,餐饮单位要及时作出回应,立即督促进行整改。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时刻关注12315及12345中关于消费者对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反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上门检查、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关于提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并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教育改正及给予相应处理的建议

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强化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的开展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接提案后,县市场监管局加大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不及时佩戴或者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督促进行整改,针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查处。接下来,将运用各种方式,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五、关于提出的尽快制定针对我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为中小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星级酒店评级的重要内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定期通报的建议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中对食品从业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等已有明确规定,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将对接商务及文旅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提出关于制定我省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将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为中小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星级酒店评级的重要内容,并将督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定期通报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

感谢各位委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胜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