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2-20 17:59 来源: 卫生健康局35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诊所注销材料,现将诊所注销信息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
地址
诊所类别
主要负责人
诊疗科目
服务方式所有制形式
备案编号
经营性质
谭小红诊所
武胜县烈面镇人民南路55号
中医综合诊所
谭小红
中医科
门诊服务
MA64XFDB551162217D2222
营利性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