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召开调整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二)

发布时间: 2025-04-15 10:46   来源: 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时,在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武胜县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调整我县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

(二)拟调整停车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免费范围

1.计费方式

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实行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等计费方式,其中计时收费需安装电子计时装置。

2.拟定收费标准

各类汽车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停放;30分钟以上至4个小时(含)以内3元/辆.次;4个小时后每超过1个小时加收1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一天(24小时)最高不超过15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

包月或包年停车收费标准,由停车经营单位与停车人在不超过每天8元以内合同约定。

3.免费范围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三)实施范围

县内由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各类地面、地下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学校停车场不具备收费条件的暂不收费,启动收费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此次调整标准)。

货运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武胜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时货运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复函》(武发改函〔2013〕62号)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各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武胜县物价局《关于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武物价〔2013〕62号)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8名。在自愿报名人员中,由县纪委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取办法产生消费者参加人8名。具体如下:

唐秀兰、张晓林、王红、左霜川、唐树平、麻俊华、黎克芬、潘荣娇;

2、由相关单位推荐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人9名,具体如下:

韩胜文(人大代表)、王奇至(县政协委员)、陈伟(县维稳办)、陈星(县司法局)、罗标(县财政局)、杨珩(县市场监管局)、张勇(县消保委)、罗小平(沿口镇人民政府)、陈海波(县综合执法局)。

3、经营者参加人2名。由武胜县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具体如下:

邓杰、唐蜜

四、旁听人名单

在自愿报名人员中,由县纪委驻纪检组采取随机抽取办法产生旁听人2名。具体如下:

陈琼、王茂兰

五、听证人名单

陈利、冉洪、左劲、王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