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24 09:28 来源: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武胜县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住建厅《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18〕124号)文件规定,现要求你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向业主收取的“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额缴存至我局指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若你公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缴存,我局将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司自负。
特此通知。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