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30 15:17 来源: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武胜县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司自2016年8月至今未按时交纳代收的“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局于2025年11月通过公告向你司送达了《催缴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要求你司补缴“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你公司至今未缴纳此笔款项。以上事实认定的依据:
1.2025年9月《催缴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2.部分业主提供的收据。
综上,依据《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项规定,现依法对你司作出如下事先告知:
拟责令你司自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你司代收的“四季花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01138.61元补缴至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号:226802010400056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胜县支行。
如你公司对本局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陈述、申辩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联系电话:0826-6299783
联系地址:广安市武胜县小东街4号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