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9 15:51 来源: 赛马镇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7月至11月,武胜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党委书记李晓斌同志、镇长廖俊翔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24年12月16日审计组向我镇反馈了审计意见。赛马镇高度重视,精细组织,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精心部署,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赛马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态度,真正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赵光明任组长,镇长廖俊翔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赛马镇党委坚持从班子改起,班子成员坚持从自己改起,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二、硬化举措,担当作为,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赛马镇紧盯审计反馈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全程跟踪问题整改,逐一对照整改销号,切实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存在问题:1.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未完成
(2)关于推动耕地恢复成效不佳。2023年,赛马镇政府耕地流出总数2690亩,耕地恢复流入总数1233.03亩,完成比例仅为45.84%,赛马镇政府耕地恢复成效不佳的问题;
(持续整改中)整改结果:一是镇党委政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2024年,全镇“厕污共治”任务44户,完成44户,完成率100%;镇耕地恢复任务499亩,完成654亩,完成率131%,超额完成155亩;二是及时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分析,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定改进措施,严肃作风,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沿着既定目标高质量加快落实到位。
2.“厕所革命”补助政策执行不严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厕所革命”补助资金2.9万元被虚报冒领的问题。审计抽查发现,2022—2023年,赛马镇政府审核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人员验收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施工方将其他年度建设项目验收资料充当当年度“厕所革命”建设任务,12户农户当年度实际未进行室内厕所改造,验收资料显示其室内厕所改造合格,涉及2.9万元“厕所革命”补助资金被杨某军等6个施工方虚报冒领;同时,高某友、米某贵、尹某果3户农户实际未参与当年度“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其任务指标分别由黄某平、米某斌、尹某斌享受,验收资料却显示上述6户厕所改造验收合格,涉及验收资料造假问题。
(2)关于政策监管不严,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涉及补助资金1.47万元的问题。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对个别村委会执行“厕所革命”补贴政策监管不严,导致村委会擅自改变“厕所革命”建设指标用途,涉及金额1.47万元。其中,白石岩村村委会将2户农户2023年“厕所革命”建设指标用于村委会化粪池及垃圾池建设,涉及补助资金1.22万元,目前已拨付补助资金0.32万元;雀林村村委会将村民唐某才2022年“厕所革命”建设指标用于已享受“厕所革命”政策补助的村民唐某贵处重复建设,涉及补助资金0.25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一是 针对12户农户当年度实际未进行室内厕所改造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尹怀果厕改户实为尹才斌,当时发放补助时,尹才斌没有农商行的银行卡,就用其父亲尹怀果的银行卡造册打卡代领补助资金。米发贵户施工方提供名字有误,实际改厕户为米发斌,验收资料名单是米发斌。高家友户没有进行厕改,实际改厕为黄清平户,施工提供名单有误,验收资料名单是黄清平,针对以上3户资料已整改完善。
二是 白石岩村村委会将2户农户2023年“厕所革命”建设指标用于村委会化粪池及垃圾池建设,涉及补助资金1.22万元,目前已拨付补助资金0.32万元,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改正工作作风,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在以后工作中再犯类似的错误。雀林村村唐某贵重复建设涉及补助资金0.25万元正在做工作追回。
3.关于执行惠民政策不严,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5.22万元的问题
2021—2023年,赛马镇政府未及时停发白石岩村、应家沟村、碑垭口村等15个村227人次已故人员申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优抚对象补助、移民生产安置补助等4项补贴共计4.68万元。审计期间,已退回移民生产安置补助1.19万元;2022年,赛马镇政府违规向非脱贫户尹某碧发放“二建五改”补助资金0.45万元;2022年,赛马镇政府违规向特困集中供养户尹某斌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0.086万元。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一是民政领域需追回资金18090元,目前未追回资金15565元,其中无法追回资金1035元(王国茂175元,尹贤斌860元,两人均系未婚无子女人员),剩余14530元正在追回;二是优抚对象补助涉及资金22245元,目前追回2060元,剩余资金努力追回中;三是移民生产安置补助资金方面,多发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0475元,直发直补1450元,合计11925元,目前已追回8023.37元,剩余3901.63元拟从应家沟村4组水库淹没区青苗费扣除。
4.关于未及时发放惠民补贴,导致2.19万元资金滞留的问题
2021—2023年,赛马镇政府因银行卡异常等各种原因,未及时发放556人次退耕还林生态抚育林等3类惠民补贴2.19万元。至今,仍滞留在赛马镇财政所,时间最长达3年。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目前农业服务中心正收集因银行卡异常等各种原因未及时发放人员的信息,待信息收集齐全后统一发放。
存在问题5.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1)关于未按变更程序进行工程变更,涉及金额46.86万元的问题。一是未履行变更程序超合同工程量结算,涉及金额0.62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23年10月,赛马镇老鹰岩村公路硬化项目的路基挖土方、路基调型土方等11项工程超合同工程量且未按程序进行工程量变更,涉及金额0.62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变更程序,涉及金额45.35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武胜县赛马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涉及的内河、排水沟材料变更等设计变更45.35万元在相关部门暂未审批情况下直接实施。审计期间,赛马镇政府已提交县财政局变更评审函。三是路灯安装未在规定地点实施。审计抽查发现,武胜县2022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赛马镇应家沟村180盏路灯安装项目建设地点为赛马镇应家沟村。赛马镇政府未按程序实施项目变更,将其中5盏安装于赛马镇三元桥社区,1盏安装于赛马镇水口湾村,涉及金额0.89万元。
(2)关于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难以保障的问题。赛马镇政府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和武胜县2022年赛马镇永钟村至花屋基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个别子项未按设计图施工。审计现场抽查发现,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四口污水检查井均未达到设计要求;武胜县2022年赛马镇永钟村至花屋基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新旧路面接缝处沥青灌缝部分未见,已实施的沥青灌缝也未按设计要求满灌。部分新旧路面出现较大裂缝,裂缝处也未按要求植入对应拉力杆。
(3)关于收方数据不实的问题。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收方资料显示,W29—W38段污水管网边坡土方开挖顶宽为2.26米,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在收方记录上签字认可。审计现场核实发现,实际该路段未进行放坡处理,收方数据不实。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赛马镇雨污分流项目目前已按照程序进行变更,待财政局出具报告;二是明确各项管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高管理效率,落实专人跟踪监督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图施工,保障工程质量。三是已对项目工作人员批评教育,提醒其在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办协同应家沟村委会联系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重新对永钟村至花屋基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新旧路面接缝处沥青灌缝,对裂缝处按要求植入对应拉力杆,不能完成整改的按照未完成工程量扣减资金。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
1.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涉及资金1027.46万元的问题
审计抽查2021—2023年赛马镇政府35笔大额支出共计1077.39万元,其中,32笔厕污共治、晚熟柑橘等项目支出共计1027.46万元未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直接由李晓斌同志、廖俊翔同志签批支付。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党委政府加强对所辖村社、敬老院及集体经济重大事项的监管,积极履职,并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不得以签批代替集体决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前,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存在问题:2.关于对无依据收费未研究决策取消,涉及金额39.39万元的问题
(三)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情况
存在问题:1.关于督促不力,导致业主欠缴土地租金37.48万元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督促乌木沟村承租人高某原清偿土地租金不力,导致其长期欠缴119户农户租金37.48万元,无法保障农户基本利益。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督促乌木沟村委员催促业主及时清偿农户土地租金,目前乌木沟村委会正准备起诉业主高某原。
存在问题:2.关于监管不力,虚开发票31.64万元,民政资金存在被套取风险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2019—2024年9月,敬老院购买猪肉等肉类食材共计42043.5斤,涉及金额68.91万元。其中:2022年8月—2024年9月,敬老院在武胜县赛马家润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家润超市”)处开具发票并支付肉蛋类等食材费用31.64万元。调查发现,敬老院实际未在家润超市购买肉蛋类及香菇、南瓜、萝卜等食材,并要求家润超市虚开发票套取民政资金31.64万元用于在朱某平等供应商处购买肉蛋类食材。敬老院未提供完整、详细的肉蛋类采购资料及付款依据,赛马镇党委政府监管不力,民政资金存在被套取风险。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对敬老院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管,并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镇纪委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财务业务能力,提升财经纪律意识。
存在问题:3.关于集体经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管理缺位,导致产业扶持基金应收未收、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闲置、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3方面问题出现。
(1)产业扶持基金应收未收54.3万元。赛马镇政府未有效监管村集体经济,截至2023年末,赛马镇应家沟村、西沟村、文雅村、天星村、水口湾村将产业扶持基金入股家庭农场种养殖业等,到期应收回本金46万元未按时收回,应收未收入股收益8.3万元。
(2)关于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闲置50万元的问题。审计抽查发现,2023年1月,赛马镇白兔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收到武胜县委组织部集体经济扶持资金50万元。截至审计日,该笔资金仍未使用,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存在问题:4.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4027.21万元的问题
赛马镇政府内控监督不力,未及时安排部署清理往来款,导致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共计4027.21万元。具体为,账面“其他应付款”账龄3年以上未清理252项,涉及金额1959.24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龄3年以上未清理122项,涉及金额2067.97万元。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严格控制应收及暂付款规模并摸清底数及时研究清理往来款。
存在问题:5.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形成小金库0.27万元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收取2021年月亮坝市场垃圾清运费9.84万元,开票金额9.84万元,实际入账9.57万元,差额0.27万元存于赛马镇政府工作人员胡某林处未入账,形成小金库长达4年。审计期间,胡某林补缴2021年垃圾清运费0.27万元至赛马镇财政所。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已督促胡江林将0.27万元存入镇财政所;二是镇纪委对胡江林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干部学习财经纪律,提高干部责任意识。
存在问题:6.关于监管缺失,导致村级、村集体经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因赛马镇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社区(村)、村集体经济出现财务基础工作差、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财政资金被套取风险、坐支垃圾清运费的问题。
(1)村集体经济财务基础工作差。武胜县荣华生态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2015年7月—12月会计凭证遗失;2016—2024年7月,合作社银行流水和财务账中“银行存款”每年余额均不一致,差异最大达19.89万元;2019—2024年6月,合作社每月现金支付合作社理事唐某明工资1000元,支出66个月共计6.6万元,实际并未发放,系虚假列支。
(2)财务管理不到位,存在31.39万元财政资金被套取风险。2020—2023年,赛马镇13个村及2个社区支付四川金得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武胜分公司垃圾清运劳务费31.39万元未附做工明细,仅以合同及发票报销支付费用,附件资料不齐全,无法核实其做工真实性,存在财政资金被套取风险。
(3)坐支垃圾清运费0.63万元。2020年,赛马镇赛烈路社区收取垃圾清运费共计3.9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2021年上缴2020年度垃圾清运费3.1万元,未上缴垃圾清运费0.8万元。期间,坐支各类清理劳务费等共计0.63万元。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经核实,武胜县荣华生态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系尹才华私人创办企业,2023年7月与白兔坪村集体经济达成合作协议。目前该合作社与专业管理机构签订财务管理协议书,强化财务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经制度,并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处理合作社账务,整理完善票据信息,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作;二是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财务业务能力,提升干部财经纪律意识。提醒各村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账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严禁出现凭证资料不齐、凭证逻辑错误报账。三是对赛烈路社区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各村社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管理,增强监督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全镇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经招投标由重庆两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存在问题:7.关于个别项目监管不力,导致项目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履职不到位,对村级项目监管流于形式导致部分村级项目未按合同执行、多计劳务费和工程量、未执行询价流程等加大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导致多计劳务费7.5万元。一是重复列支劳务费3.69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10月,武胜县赛马镇猫耳沟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猫耳沟村村委会”)确定四川龙腾瑞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施工劳务承包单位。承包范围涵盖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一切费用,结算审核劳务价为0.49万元。次月,猫耳沟村村委会与龙某直接就同一项目签订现场零星用工施工合同,结算审核劳务价为3.69万元。2022年8月,赛马镇猫耳沟村村民委员会支付上述工程劳务款4.18万元。二是多计劳务费用3.81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22年4月,猫耳沟村村委会就猫耳沟村2社公路桥项目与四川栩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劳务承包合同。验收记录显示,其中,按照合同约定涉及劳务承包金额应为2.34万元。因未严格制定合同单价,导致实际该项目结算并拨付劳务费为6.15万元。
(2)多计工程量,超拨工程款0.63万元。2023年9月,武胜县赛马镇应家沟村桑枝菌种植基地基础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应家沟村桑枝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显示,砖用量为44500匹。审计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实际砖用量34000匹,结算多计工程量10500匹,涉及多计金额0.63万元。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一是负责承建的猫耳沟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镇项目的施工方目前人在省外,我镇已组织项目办对猫耳沟村人行便民桥建设项目施工劳务重新核算;二是武胜县中心镇晨辉建材经营部已退回应家沟村付桑枝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0.63万元;三是对碑垭口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各村(社区)开展采购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采购工作的廉洁开展。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意识。
存在问题:8.关于一般性支出预算控制不力的问题
赛马镇政府2022年一般性支出预算311.96万元,较2021年预算93.93万元,增长232.11%,未严控一般性支出。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文件第八条的规定。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日常工作中各站、所、室、中心,厉行节约,严控相关经费的支出,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
存在问题: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盘点。赛马镇政府在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且未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2)资产使用效益不佳。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2019年购入7.7万元垃圾车后一直未使用;2022年,赛马镇政府购入10台掌上平板电脑用于政务办公,其中,3台掌上平板电脑未安装移动政务APP,2台未使用。
(3)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废程序。审计抽查发现,赛马镇政府管理使用的川XBL501皮卡车于2022年7月损坏无法使用后,一直存放于赛马镇政府,未履行报废程序。
(正在整改中)整改结果: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时进行资产盘点,进行卡片式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盘活使用垃圾运输车,督促平板电脑持有者用于政务办公;三是目前正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处置川XBL501皮卡车。
存在问题:10.关于公务车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赛马镇政府未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未建立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日以及2021年7月31日—2024年5月7日期间2辆皮卡车加油登记台账;审计抽查发现,2024年5月至今,赛马镇政府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加油费0.2万元。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目前镇党政办已建立公务车辆管理登记台账,实行车辆加油、保养双人经办制度,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明确监督管理人员,细化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存在问题:1.关于报销差旅费不规范,涉及金额1.07万元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2021—2023年,赛马镇党委政府165人次在请假、休年休等未在岗情况下同时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1.05万元;6人次重复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0.018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武胜府办发〔2021〕10号文件印发的《武胜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2.关于超标准报销通讯费0.038万元的问题
经廖俊翔同志审批、李晓斌同志审核,同意按照每月80元的标准报销1名已退居二线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胡某2020年10月—2023年12月通讯费用19个月,超标准报销金额0.038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共武胜县委办公室、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武委办发〔2007〕139号文件印发的《武胜县公费报销通讯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目前重复报销差旅费已全部退回;二是退居二线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胡某已将2020年10月—2023年12月通讯费用19个月0.038万元退回镇财政所;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武胜县公费报销通讯费管理办法》武委办发(2007)139号、《武胜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武胜府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并对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差旅费、通讯费报销审核。
存在问题:3.关于监管不严,导致敬老院管理人员收受供应商回扣0.5万元的问题
赛马镇政府对辖区敬老院监管不严,导致管理人员刘某明收受敬老院猪肉供应商回扣,违反廉洁纪律。2018—2022年,猪肉供应商朱某平向刘某明微信转账共计2.12万元。据刘某明陈述:其中0.5万元为朱某平赠予其购买猪肉回扣,除收受的微信转账回扣外,刘某明还收受了朱某平赠送的水果、香肠、心舌等物品。
(已整改完毕)整改结果:一是镇纪委已对刘兴明立案调查;二是已解除与刘兴明敬老院管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