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5-14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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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章):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案件领域 | 当事人 | 案由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案件来源 | 立案日期 | 处罚日期 | 执法人员 | 执法机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移送 | 复议 | ||||||
个人 | 单位 | 警告 | 罚款(单位:元) | 没收违法所得(单位:元)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1 | 种植 | 周 国 庆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2月2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阳和街37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单808杂交玉米种,审定编号为国审玉2006037,检测日期为2020年12月,净含量为1k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内容未标注“穗长20厘米、穗行数14-16行”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1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2.10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1号 | ∕ | ∕ |
2 | 种植 | 廖勇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水稻种案 | 2021年2月4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迎春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荃优华占,审定编号为国审稻20176001,检测日期为2020年10月,净含量为500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内容未标注“比对照F优498增减产百分率”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八条之规定。 | ∕ | 23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2.10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2号 | ∕ | ∕ |
3 | 种植 | 毛丽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2月7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迎春巷销售种子,其中湖北腾龙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腾龙3668杂交玉米种,引种编号为川引种2017第101号,检测日期为2020年10月09日,净含量为3000粒/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内容未标注“感穗腐病和丝黑穗病”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八条之规定 | ∕ | 20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2.10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3号 | ∕ | ∕ |
4 | 种植 | 黄孝琼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2月26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下东街B3区门市(库房)销售种子,其中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天育671杂交玉米种,审定编号为川审玉20190007,检测日期为2020年10月,净含量为1k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标注“亩植密度3000株左右”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八条之规定 | ∕ | 21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4号 | ∕ | ∕ |
5 | 种植 | 凡艳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2月26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迎春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重庆科光种苗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K玉6号杂交玉米种,引种编号为川引种2017第157号,检测日期为2021年2月,净含量为1k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标注“熟期早、品质好、产量高、抗性好、肥地瘦地都很好”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0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5号 | ∕ | ∕ |
6 | 种植 | 任燕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3月1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迎春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泸玉糯2008杂交玉米种,审定编号为川审玉2008015,检测日期为2021年1月,净含量为200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标签标注“亩种植密度2800-3300株为宜”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7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6号 | ∕ | ∕ |
7 | 种植 | / | 烈面供销合作社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3月1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烈面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烈面镇东关路18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吉圣玉608杂交玉米种,审定编号为国审玉20190337,检测日期为2020年11月,净含量为3000粒/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内容未标注“株高309厘米”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0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7号 | ∕ | ∕ |
8 | 种植 | 陈建生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3月2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沿口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沿口镇迎春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北京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成单30杂交玉米种,审定编号为川审玉2004002,检测日期为2020年11月,净含量为4500粒/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标注内容“株高、穗位高、穗长、行粒数”等内容,与该品种审定(四川)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3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8号 | ∕ | ∕ |
9 | 种植 | 杨成云 | /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杂交玉米种案 | 2021年2月9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乐善镇种子市场时,发现当事人在武胜县乐善镇日信市场9号种子门市销售种子,其中安徽荃银欣隆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荃9优801杂交水稻种,审定编号为国审稻20180082,检测日期为2020年10月,净含量为500g/袋。该批种子包装袋表面标签内容未标注“主要栽培措施”等内容,与该品种在审定公告信息不一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之规定,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食用菌)》第8条之规定 | ∕ | 2000 | ∕ | ∕ | ∕ | ∕ | 检查发现 | 2021.3.3 | 2021.3.31 | 覃建国 曹伏平 田建华 | 武胜县农业农村局 | 武农(种子)罚(2021)9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