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胜县烈面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28日,武胜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烈面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意见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针对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剖析问题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我镇存在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赓即于2023年8月1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9月1日及9月18日再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细化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11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分管领域找差距不足,分析原因,找准根源,深化举措,完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镇迅速成立烈面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康智犹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邓辉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研究并制订《中共武胜县烈面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烈面镇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保障、方法步骤、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等。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围绕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21个方面61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镇党委书记康智犹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经过共同努力,3大类21个方面61项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已立案查处2人,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17人,挽回经济损失113130.4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2个。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烈面镇第八届党委第58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加强全面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在之后的每次党委会中由主要领导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2.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氛围,充分利用广场及政府院坝内的LED显示屏,时常更新和不间断滚动播放党的二十大宣传标语;二是对镇党委政府驻地和辖区23行政村(社区)开展全覆盖排查,补充完善宣传标语40余幅、学习资料200余册,并长期加强对各党组织学习情况的检查,做到学以致用;三是强化学用结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全镇上下对照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全力冲刺完成经济工作重点项目任务。
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存有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烈面镇第八届党委第58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开始,已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由分管领导逐一发言表态,主要领导在最后发表意见,充分酝酿,尊重民主。二是严格要求党委会议记录人员严格规范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将议事过程和各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意见发言都逐一记录。
4.针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力度不够,存有农业产业发展存在不稳定因素、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人员对业主拖欠土地租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分类进行处理。将产业效益低、无发展前景的业主,做通业主思想筹措资金结清拖欠的租金,通过村委与农户协商解除流转土地协议,通过该方式已处置4起业主拖欠土地租金纠纷,将1014亩土地经营权归还农户;并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局汇报,帮助业主争取补助资金,目前已向业主兑现2021、2022年度晚熟柑桔补助资金;二是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实施苏桥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价格为232万余元对苏桥河开展整改,目前清淤整治及修筑防洪河堤工程已完成,苏桥河进场镇段河面白色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并落实人员不定期开展打捞,确保河道清洁;三是建立健全烈面镇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各类密件登记、回收、保管及存档,在保密要害部位增设防盗窗、报警器等安保设施设备,杜绝出现失泄密情况。四是落实社区干部及网格包片排查制度。确保污水管网溢流问题及时发现,立即整改。五是严格执行帮扶工作规章制度,不定期走访调查,着重检查驻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将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目前驻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良好。
5.针对民生实事办理推进迟缓,存有安置房建设项目无进展、惠民工程利用率不高、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置房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9月12日确定施工队伍,目前已进行土石方开挖。我镇派专人进行质量监督,同时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切实提升拆迁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二是强化服务管理。已将养老服务驿站交由村社区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每天按时对外开放,为老人做好各项服务,让老人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同时对场镇范围内9座公共厕所已安排2名专人每天定期进行清扫,制定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对于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已及时更换或维护,厕所内的设施设备已完善,并将公共厕所设施全部移交管理员进行管理维护;三是完善民生工程。烈面镇党委积极向县级相关部门争取道路项目,产业路已成功争取到移民后扶资金990万元,目前已完成毛坯路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初步通车,解决东关路高峰时期拥堵问题,同时挂牌督办完成望水垭村十一组通组路硬化项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政策内容,确保政策信息传递到农村群众,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讲座、培训等活动,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为群众提供详细的政策解答和咨询服务。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存有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再次规范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学习计划要求中心组成员提前准备好学习资料,同时要求党建办工作人员加强对学习资料内容的审核;二是由分管党建领导陈蕾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的规章制度,规范中心组资料的整理和管理,资料及时归档;三是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归档完善,在岗位调整时务必做好工作及资料交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严格执行每季度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制度,按要求筹备会议方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有监督执纪力度不够、清廉文化建设滞后、决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烈面镇纪委重新完善“三专四兼”、片区监督员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县纪委“点题式”监督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监督资料;二是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目前已在镇机关、23个村(社区)活动室及公共场所增添廉洁文化元素,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定期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公示公开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积极推行各村、社区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三是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各相关站所室负责人全程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镇纪委、党政办全程参与党委(扩大)会议及重大事项决策会议。
8.针对项目采购不规范,存有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流于形式、项目合同制作不规范、询价采购存在逻辑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高梯村项目报价两人为夫妻的情况,由项目分管领导黄陈召开会议,约谈该项目劳务外包竞争性谈判报价人陈某某、田某某,同时对高梯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增强规范意识,加大对项目全过程监督;二是由项目分管领导对汉初村副书记刘蓉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要求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合同加强审查;三是由分管财政领导对原采购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采购业务再提醒、再培训,要求以后工作中务必严格程序,避免再次出现低级错误;四是由项目分管领导对开发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要求其必须按照《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合同加强审查;五是举一反三,不断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学习项目合同制作相关条例,规范合同制作,并委托法律顾问对所有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审查,避免出现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保障工程质量。
9.针对项目过程监管不严格,存有施工监管缺失、资料归档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金花村项目资料问题,由分管项目领导黄陈对金花村干部(现柏林村书记)田春艳进行约谈提醒,并督促其重新修改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组织监管小组负责项目过程监管,做好监督日志记录,严格过程监管;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把安全关、质量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强化质量及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
10.针对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存有验收走过场、内审走过场、工程款支付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验收资料的有问题的项目,已落实经办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整改完善,同时由项目分管领导对当前的项目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求所有验收工作必须现场查看验收情况,同时严格把控资料审核,做深做细内容审;二是经镇纪委立案调查,发现武胜县2020年烈面镇土主村3社山坪塘整治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多支付31359.00元,武胜县2020年烈面镇大堰村10社山坪塘整治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多支付12576.00元。目前已给予土主村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关坝村黄世超党内警告处分,多支付的43935元已由烈面镇纪委追回,现上缴于国库;三是进一步严格支付流程,加强对工程合同、审计结果、票据等款项的复核,重点核实支付方式、金额数值等方面细节,确保资金正确到付;四是优化管理审批程序,由项目经办部门、财政所共同审核监管,谁签字谁负责,细分责任,确保实效。五是严禁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污水私自排放,并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1.针对村民自建项目实施不规范,存有民意基础差、项目信息未公示、有假自建真承包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干部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以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为主,帮扶、驻村干部为辅,规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模式开展村民自建项目,确保符合民意;三是要求所有项目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开,真实准确地传达项目信息;四是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必须严格按照自建流程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把控签字用章;涉及项目采购、谈判竞价问题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定,且作详细记录、拍照留痕;对需要公示的所有文件,必须严格按标准在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全过程透明;五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施工过程由党员群众代表、监理综合监督,严格审核及签署监督日志。着力强化监管责任,由项目具体经办人员以及组织纪委、财政所等办公室人员共同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以“打水要在井边”的精神,确保把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项目质量可靠。
12.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有超标准缴存公务员住房公积金、借款未及时处理、超合同金额支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赓即从2023年4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公务交通补贴剔除缴存基数,4月即已经按照最新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二是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追缴从2021年5月换届后超标准缴存公积金单位部分62712元,超标准部分已从2023年9月考核奖发放中扣除61854元,另外无法从考核奖中扣除2人的858元也于9月退回到镇财政账户。
三是已于2023年3月将王某借款5000元追还至烈面镇财政账户。
13.针对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存有专款未专用、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2020年工会账务不完善,无法跨行转账,因此在购买工会物资时直接从乡镇公用经费中直接支付,但是均单独入账,在账务处理时均罗列至“工会经费”科目。从2021年起烈面镇工会均通过工会专用账户列支,并在专用工会账务系统核算,现已不存在专款未专用情况;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于2023年8月1日将未纳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资产全部进行账务调整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并进行折旧等核算管理,同时教育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所有固定资产管理到位,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差旅报销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程序和要求,并要求干部严格遵守执行,要求在今后差旅管理中,各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政加强交通费发票审核,必须规范使用车站当日班次机打发票报销交通费;四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保存燃油消费小票等凭证,已要求在加油小票上备注车辆信息、行驶里程数和经办人员信息。
14.针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存有村级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报销误工费、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利用村居干部会议开展村社区差旅费报销培训,严格实施先审批后出差的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填写,严格按照《武胜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武胜府办发〔2021〕10号)规定标准报销;二是已责令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补助清退,存入各自村(社区)账户,并规范合理安排劳务人员,有其他人员可用时,坚决杜绝干部亲属参与现象,防范廉政风险;三是针对报销附件资料不齐,已责令财政所通知经办人员补齐相关资料,同时进一步规范报销资料,严格按照县会计核算中心要求准备报销单和附件资料等。
15.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人员全面梳理,经梳理大部分产业入股为2017年实施脱贫攻坚时开始,合作协议2023年12月底截止。存在部分业主经营不善拖欠分红情况,正在组织农业办、财政所等通过催款函和法律诉讼等方式确保基金使用安全;二是通过镇党建办、纪委等相关部门向县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相关情况,通过组织介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减低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流失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6.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乏力,存有基层党组织运行层级不清、村民自治组织服务能力较弱、组织阵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薄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8月对全镇所有基层党组织的公开栏进行内容的更新与完善,再次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二是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流程和标准;三是加强对村(社)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监督以及评估,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党组织运行档案情况,确保运行痕迹可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督促整改;四是持续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通过举办集体学习、讨论会等形式,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解决内部矛盾,增强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五是落实活动阵地定期巡查,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各村(社区)活动阵地,对存在脏、乱、差的活动阵地及时通报整改,如发现存在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修复、补充,规范阵地建设;六是已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开展好“三会一课”相关工作,做到将“三会一课”内容与党务工作严密结合;七是扎实开展“面对面接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工作,建立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和解决,使群众感受到关怀和支持。
17.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存有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工作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他们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会议的目的、内容、形式、程序等,确保各项制度按照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各方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审核,杜绝出现雷同、抄袭、套路等情况;四是加强组织对组织生活制度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各级党组织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按时按质召开。
18.针对党务工作有待加强,存有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务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各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对发展程序不规范的党员以及党组织进行追责和处置,勒令及时整改;二是已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于2023年8月集体学习党员发展程序,明确党员发展的标准和流程,印制党员发展流程图,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三是加强对党费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党费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明确党费的用途和范围,确保党费的使用透明、合理;四是坚持做好资料交接,人员变动时做好资料交接,保证资料不断档;五是对党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专项资料室,对各项活动资料、会议记录、党员档案等重要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党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9.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存有干部选任资料填写不规范、研究干部任免、职级晋升的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记录未体现出酝酿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流程,针对无考察组成员签字等资料填写问题现均整改完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任资料填写的监督和审核工作,对填写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三是对党委议事规则和干部选拔条例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四是坚持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充分酝酿,并将所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发言都体现在会议记录中。
2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存有压力传导不够、教育引导不够深入、干部管理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廉政类法制,严格党委主要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的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各班子成员做好个人清正廉洁的同时,对所分管的人员也要加强党的廉政建设;三是及时对自身和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及时防控化解,进一步加强对镇村(社区)干部的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论述等,积极做好以案释纪、以学促改,典型案例通报工作,让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人心。四是开展案件查办业务工作培训,持续深化推进监督检查小分队作用,督促各纪检干部“沉下身子”“迈开步子”到各村社区实地走访,监督检查村、社区干部工作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镇纪委处置,并纳入年度考核。
21.针对巡察反馈应整改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让全镇上下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对照整改时限,加强督促,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完成;三是烈面镇纪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镇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烈面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协调性、系统性和实用性,以巡察整改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一)贯彻落实“两个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应尽职责、分内职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镇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镇纪委监察室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逐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坚持整改常抓不懈
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定期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并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巩固和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烈面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6-6510020;电子邮箱:1916144264@qq.com。
中共武胜县烈面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