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卸计量水表处罚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25
来源:武胜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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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水务局2025年6月3日接群众举报,有人擅自拆卸计量水表。武胜县水务局接到举报后,赓即到达现场查看,发现万善镇石坪村村民谢某擅自将自家入户水表拆卸,并直接用软管接通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施;不得拆卸、启封、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水表正常计量。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会同供水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县水务局对谢某作出警告处罚,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