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5 年度,我局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强化系统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最新法律法规纳入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积极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活动,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拓展学习范围。扩大学法覆盖面,将学法活动延伸至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优化法治账图体系。在原有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及岗位法治导图基础上,结合2024年运行情况和2025年工作新增任务,细化台账内容、优化导图流程,实现依法履职全流程可视化、规范化。二是根据省市印发的生态环境执法等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落实责任股室,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强化执法效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整治。聚焦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污染领域,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5次,2025 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1件,移送公安办理涉嫌环境犯罪刑事案件1件,罚款金额37.45万元,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技能培训9次,参与省、市执法大比武2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年执法案件办理合格率达100%。三是深化联合执法。拓展跨界联合执法范围,开展川渝联合执法2次,共同打击违法案件2起,涉及罚款金额27.5万元,构建起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新格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创新执法方式。深化非现场执法应用,通过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60余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亮码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执法透明度和企业获得感双双提升。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扩大免于处罚、从轻处罚适用范围,2025年办理免于行政处罚案件3件,涉及金额79.839万元,从轻处罚1件,减轻处罚金额6.625万元,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保障项目落地。持续运用广安市污染物总量动态调节机制,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总量替代指标,为柚香谷香柚饮料食品加工项目、赢胜绝热隔音保温材料项目、川晖铝制品等重大项目协调解决总量指标,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五)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
深化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制度改革,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办结信访件,2025年共办结信访案件185件,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执法检查、信访办理等工作,开展“送法上门”活动10余次,为企业、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等形式,覆盖群众800余人次,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普法宣传多以集中宣传、普遍宣讲为主,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普法内容较少,宣传方式创新性不足,部分群众和企业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深度不够。二是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虽然推广了非现场执法,但部分偏远区域监控设备覆盖不全,执法数据共享不充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法分析、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应用不够深入,执法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更新快、专业性强,法治专业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复杂法治工作需求。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认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是“软任务”,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依然存在,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二是资源保障不够充分。法治建设经费预算不足,用于执法设备更新、普法宣传创新、专业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有限;同时,由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任务繁重,难以抽调足够人员专职从事法治工作,导致法治队伍建设滞后。三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个性化普法工作机制、执法信息化建设长效机制、各类监督方式协同联动机制等尚未完全建立,工作推进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四是人才引育机制不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专业人才招录难度大,现有人员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缓慢。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成立了专门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严格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执法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主动听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优化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聘请1名生态环境领域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工作的常态化机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执法规范化。牵头梳理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亲自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带队督导检查执法工作,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调难题,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促班子成员,压实法治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通过党组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完善学法制度,推动普法落实。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任务和考核标准,将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 落实,明确各股室、执法大队普法职责,带头在执法检查、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开展“送法上门”。
四、2026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通过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多元形式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新修订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素养;同时优化三级法治台账、岗位法治导图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细化工作流程,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清理,提升依法履职精准度和决策科学性。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运用执法信息化平台、执法数据共享平台、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非现场执法比例;加强川渝联合执法联系,与重庆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制度,规范、高效查处跨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落实“首次轻微违法不罚”和“说理式执法”;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优化污染物总量动态调节机制,提供精准法治服务。针对企业、农村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普法,创新普法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建立内部监督等多维度协同联动监督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形成监督合力;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执法结果、审批流程等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以全方位监督和信用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