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胜县林草行政处罚 | |||||||||||
| 填报单位:武胜县林业局 | 填报日期:2026.05.25 |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别 | 案件线索来源 | 违法主体(姓名或单位名称) | 违法基本情况 | 案件卷宗号 | 立案日期 | 行政处罚情况 | 处罚部门 | 结案日期(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 1 | 违法使用林地案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工作中发现 | 武胜县****段 | 武胜县****段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在实施武胜县C067-C97Q嘉陵江沿江公路(永寿寺段)新改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对林地实施了硬化作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总面积3908平方米。 | 武林立〔2026〕第5号 | 2026.04.27 | 1.责令武胜县****段于2026年12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武胜县****段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商品林在武胜县城市规划区内25平方米,恢复植被(每平方米10元的2倍)和林业生产条件(每平方米10元的1倍)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即每平方米9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250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3.处武胜县****段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商品林不在城市规划区内3883平方米,恢复植被(每平方米10元的1倍)和林业生产条件(每平方米10元的1倍)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即每平方米6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32980元(大写:贰拾叁万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 武胜县林业局 | 2026.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