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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案件第5号
日期:2026-05-25 16:41 来源:县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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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林草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武胜县林业局填报日期:2026.05.25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别案件线索来源违法主体(姓名或单位名称)违法基本情况案件卷宗号立案日期行政处罚情况处罚部门结案日期(处罚决定书日期)备注
1违法使用林地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工作中发现武胜县****段武胜县****段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在实施武胜县C067-C97Q嘉陵江沿江公路(永寿寺段)新改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对林地实施了硬化作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总面积3908平方米。武林立〔2026〕第5号2026.04.271.责令武胜县****段于2026年12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武胜县****段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商品林在武胜县城市规划区内25平方米,恢复植被(每平方米10元的2倍)和林业生产条件(每平方米10元的1倍)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即每平方米9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250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3.处武胜县****段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商品林不在城市规划区内3883平方米,恢复植被(每平方米10元的1倍)和林业生产条件(每平方米10元的1倍)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即每平方米6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32980元(大写:贰拾叁万贰仟玖佰捌拾元整)。武胜县林业局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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