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警长、县级河湖检察长的通知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县总河长:谭云 县委书记
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副总河长:胡斌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二、全县6条县级河流县级河长、警长、检察长
1.嘉陵江武胜段
县级河长:谭云 县委书记
刘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级河湖警长:杨波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魏娟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水务局,联络员:李隆林
联系电话:13882646333
2.长滩寺河武胜段(含五排水水库及左右干渠)
县级河长: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红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县级河湖警长:赵玉剑 县公安局政委
县级河湖检察长:蔡爱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武胜生态环境局,联络员:廖晋
联系电话:13882658811
五排水库、长滩寺河(飞龙段)
分段河长:张安民 副县长
分段警长:马超 县公安局飞龙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张晓丽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长滩寺河(三溪段)
分段河长:王国明 副县长
分段警长:马超 县公安局飞龙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王军红 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长滩寺河(鸣钟段)
分段河长:刘文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段警长:龚斌 县公安局沿口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杨伟 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投公司
长滩寺河(沿口段)
分段河长:刘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分段警长:龚斌 县公安局沿口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余涛 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委政法委
长滩寺河(街子段)
分段河长:苏明遂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分段警长:谭海晏 县公安局街子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卢长江 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长滩寺河(中心段)
分段河长: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分段警长:刘博 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所长
分段检察长:杨玲 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联系单位:县政府办
3.复兴河
县级河长:李青松 县委副书记
胡斌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级河湖警长:贺国中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彭强 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沿口镇检察室主任
联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络员:谭高明
联系电话:18982687089
4.走马河
县级河长:陈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
殷云 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谢小军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唐秀娟 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联络员:潘武宁
联系电话:13982663273
5.兴隆河
县级河长:王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安民 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陈业兵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郑丽娟 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联络员:胡祥
联系电话:13982664182
6.双星河(含高洞河、群力水库、红星水库及左干渠)
县级河长:苏明遂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王国明 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李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级河湖检察长:王超 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烈面镇检察室主任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络员:赵巧玲
联系电话:15378266565
三、全县2条重要跨区域河流(其他特殊水体)县级河长、警长、检察长
7.箩篼岩河
县级河长:黄海龙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杨波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县级河湖警长:李毅 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县级河湖检察长:陶瑜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易海涛
联系电话:13440069520
8.女儿河
县级河长:王孝东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陈娇 副县长
县级河湖警长:曹然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李建波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联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络员:付伟
联系电话:1360827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