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胜县委办公室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检察长、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对部分工作变动的县级河湖长、县级河湖检察长、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河长:谭 云 县委书记
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长:黄海龙 县委副书记
二、县级河流县级河长、检察长、联系单位
1.嘉陵江武胜段
县级河长:谭 云 县委书记
刘 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级河湖检察长:魏 娟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 强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水务局,联络员:李隆林
2.长滩寺河武胜段(含五排水水库及左右干渠)
县级河长: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红平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县级河湖检察长:陶 瑜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武胜生态环境局,联络员:廖晋
五排水库、长滩寺河(飞龙段)
分段河长:黄海龙 县委副书记
分段检察长:张晓丽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长滩寺河(三溪段)
分段河长:朱 伟 副县长
分段检察长:王军红 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长滩寺河(鸣钟段)
分段河长:刘文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段检察长:杨 伟 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联系单位:县农投公司
长滩寺河(沿口段)
分段河长:刘 勇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分段检察长:余 涛 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联系单位:县委政法委
长滩寺河(街子段)
分段河长:王国明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分段检察长:陈安林 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联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长滩寺河(中心段)
分段河长:陈俊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分段检察长:杨 玲 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联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复兴河
县级河长:黄海龙 县委副书记
张安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王 超 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烈面镇检察室主任
联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络员:梁进
4.走马河
县级河长:苏明遂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 勇 副县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唐秀娟 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络员:陈荣聪
5.兴隆河
县级河长:张 堂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朱 伟 副县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郑丽娟 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联络员:于海
6.双星河(含高洞河、群力水库、红星水库及左干渠)
县级河长:王国明 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预留副县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王超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烈面镇检察室主任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联络员:任川
三、重要跨区域河流(其他特殊水体)县级河长、检察长、联系单位
7.箩篼岩河
县级河长:王 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杨 波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陶 瑜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陈庆余
8.女儿河
县级河长:叶绍荣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陈 娇 副县长
县级河湖检察长:李建波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联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络员:周弘斌
四、县总河长办公室
主 任:朱 伟 副县长
副主任:徐 敏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李隆林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 晋 武胜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谭高明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敖 扬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兼)
杨 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卫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程建平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华 力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 勇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苟万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谭 宇 县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洪川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业局局长
关文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建波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鹏程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澜 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燕飞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 浚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建生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永胜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五、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李隆林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舒建华 武胜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姜 峰 县升钟水库灌区管理处主任
梁 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荣聪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 海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 川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庆余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弘斌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县河湖保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武胜县委办公室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