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武胜东双滨江康养中心有限公司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予以曝光。
存在的隐患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a)项之规定;
二、二号楼3楼及四号楼2楼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4条第5项之规定;存在的隐患
三、三号楼5楼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芯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及第5.1.7条之规定;
四、三号楼5楼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5.8条之规定。
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6.10条直接判定要素“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 8624规定的A级”及第7.3.3条、第7.4.4条、第7.4.5条、第7.8.2条综合判定要素,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第5.2.2条“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武胜东双滨江康养中心有限公司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下一步,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人员持续跟进该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督促该场所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细化方案、强化措施,逐项进行整改,确保将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