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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第三标段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的批复
日期:2026-03-04 10:07 来源: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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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自然资规复〔2026〕21号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安绕城高速西段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第三标段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武胜县烈面镇窑罐村6组集体土地0.781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7540公顷(林地0.6675公顷、农村道路0.0865公顷),建设用地0.0270公顷,作为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第三标段第二批次施工便道、材料堆场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二、你单位应及时向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相关补偿费,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按照复垦方案做好表土剥离再利用。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及时将经验收合格的土地交还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

三、该宗临时用地处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你单位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同时,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和面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四、申请用地范围占用林地、河道、滩涂等,必须依法取得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地。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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