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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民政局等4个部门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0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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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底线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590元/人·月调整为61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9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新标准从2021年12月执行。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继续执行2020年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810元/人·月、62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00元/人·月、半护理150元/人·月、全自理60元/人·月。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广泛宣传低保和特困供养兜底政策,强化信息比对,坚持分类施保、对标补差,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水平。同时,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公正透明、动态管理、精准保障、应保尽保,务必确保调标政策及时兑现,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广安市民政局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

广安调查队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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