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一、事项名称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
因工伤职工常年居住在外地或户籍在外地,申请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就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成功后,转往异地(跨市级城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2.川人社规〔202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六、申办条件
工伤职工常年居住在外地或户籍在外地,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居住就医的。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网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15:00—18:30及延时服务时间。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及延时服务时间。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服务热线:0826-6896358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26-6251909。
十五、备注
1.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2.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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