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一、事项名称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二、事项简述
1.工伤职工在参保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无法配置所需种类辅助器具的,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可到省内其他地区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服务协议机构配置;
2.工伤职工长期居住在省外,需要更换辅助器具的,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可到省外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服务协议机构配置。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川人社办发〔2015〕16号)。
3.《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
4.川人社规〔2023〕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六、申办条件
1.工伤职工在参保地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无法配置所需种类辅助器具,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的;
2.工伤职工长期居住在省外,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到期需要更换,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的。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网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8:30—12:00,15:00—18:30及延时服务时间。
冬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及延时服务时间。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服务热线:0826-6896358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26-6251909。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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