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6-12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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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33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第17条,《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川交发(2015)4号)。
二、审批条件
工程已按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建设、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竣工文件,工程自检合格;经项目业主或县级公路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县级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并形成质量检测意见书;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可申请办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三、应交材料
(一)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原件1份;
(二)乡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三)普通公路建设及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四)桥梁隧道定期检查报告(桥梁隧道养护工程类);
(五)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
(六)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
(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含试验检测)合同段划分表及单位名单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材料交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理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县交通运输局审核、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一窗办理服务中心发件窗口取件。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单位电话:0826-62312460826-6232503
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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