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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人民政府亭子口灌区一期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26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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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征〔202118

为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武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武胜县乐善镇水洞湾村1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武胜县乐善镇水洞湾村1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0.1782公顷,其中农用地0.1499公顷、建设用地0.0283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该项目已2019511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成果已于201965经武胜县人民政府以《关于确认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的批复》(武胜府复〔201917号)同意

四、其它事项

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92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调整变更的通知》(川府函〔2021162号)发布之日起,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在涉及被征地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办理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停止办理居民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住建部门停止办理房屋规划报建手续;房管部门停止办理房屋交易备案手续;自然资源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农业农村部门停止办理农房报批手续。

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告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17-2183691  0826-6663380

武胜县人民政府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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