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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8-14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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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916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我省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川财社〔2013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省厅下达我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分配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认真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原则

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坚持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发动有劳动力的受灾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救助、保障重点的原则,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资金的核发实施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根据因灾需救助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杜绝平均分配现象。

三、救灾资金的来源及支出方向

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6万元、省级资金37万元),用于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给以补助。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每年12月至次年的5月,本次救灾资金原则于2022131日前发放到户到人。

四、救灾资金分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各乡镇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受灾困难人员需救助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受灾人口、总人口数、年降雨量、受灾程度和中省救灾资金安排,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会县财政局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各乡镇根据最终核定救灾资金数额,根据受灾群众自然灾害救助申请流程,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的程序提交需救助群众信息及救助额度,运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同意后,采用惠民惠农一卡通方式将救助金一次性发放到户到人,并发送到账通知信息,注明“救助资金”等字样。

五、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

本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救灾资金,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防止发放迟缓,切实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武胜县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各乡镇分配资金总额(单位:万元)

备注

1

沿口镇

65

 

2

万隆镇

41

 

3

万善镇

41

 

4

烈面镇

41

 

5

赛马镇

43

 

6

乐善镇

36

 

7

街子镇

42

 

8

飞龙镇

33

 

9

石盘镇

30

 

10

鸣钟镇

38

 

11

龙女镇

50

 

12

三溪镇

37

 

13

胜利镇

30

 

14

金牛镇

35

 

15

清平镇

42

 

16

礼安镇

37

 

17

华封镇

31

 

18

猛山乡

30

 

19

双星乡

31

 

20

鼓匠乡

45

 

21

宝箴塞

32

 

22

中心镇

42

 

23

真静乡

31

 

合计

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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