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表
发布日期:
2024-08-07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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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时间:2023年7月1日 |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 | 整改阶段 |
1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与四川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川要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但督察发现,四川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识还不够深刻、行动还不够自觉,大局观念和上游意识不够牢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不够、动力不足。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四川所处的特殊生态地位、担负的重要使命认识不到位,没有把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摆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一些同志对四川良好的自然生态禀赋及近年来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盲目乐观,谈成绩多、讲问题少,存在差不多、放一放的想法。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还未树牢,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存在保护为发展让路的现象。 | 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 1.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大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 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 已完成 |
2. 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和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正确认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制定相应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 今年以来,武胜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政府常务会10次、专题会8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 已完成 | |||
3. 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武胜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县委目标绩效办、县生态环境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已完成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021年印发《武胜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 已完成 | |||
4.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能耗双控要求见实效。严格实施《长江保护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夯实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 立足长远,全面推进绿色发展转型,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约束机制,杜绝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已完成 | |||
5.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班督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督导和暗访抽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责任,扭转“等、靠、要”思想,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瞒报虚报、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县纪委监委,县生态环境局 | 2022年以来开展专班督查300余次,检查点位600余个,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交办,已全部移交整改。 | 已完成 | |||
6. 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高效办理12345热线、微信、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 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截至10月底,共处理环境信访件110件,处理率100%。 | 已完成 | |||
2 | 省水利厅推进小水电整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于2020年12月印发《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提出地方仅需出具完成手续办理承诺就予以销号,导致部分已上报销号的水电站实际未整改到位。 | 完成手续办理并验收销号。完成出具手续办理承诺待销号小水电问题整改并验收销号。 | 1. 2022年6月底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针对核查发现问题完善手续办理。 | 2022年6月 | 县水务局 | 2020年12月17日,12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通过武胜县人民政府验收,予以销号。 | 已完成 |
2. 将小水电整改问题纳入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提示、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2022年12月 | 县河长制办公室 | 1.将小水电清理整改纳入2022年武胜县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推进整改工作。 2.已将小水电整改工作纳入2022年度河长制考核,并完成2022年度河湖长制年度工作各项考核。 | 已完成 | |||
3 | 近年来,四川省加大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短板依然突出,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不高,部分城县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2020年,全省35个设县城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4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近15%的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年均浓度在100毫克/升以下。 | 全县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24公里,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4公里。 | 1. 2021年12月,全县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7公里。 | 2021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1年底,全县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7公里。 | 已完成 |
2. 2021年12月,全县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2公里。 | 2021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1年底,全县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2公里。 | 已完成 | |||
3.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武胜县10公里。 | 2022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10公里。 | 已完成 | |||
4.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5公里。 | 2022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5公里。 | 已完成 | |||
5. 2023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22公里。 | 2023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3年5月底,全县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15.6公里。 | (6月无更新) | |||
6. 2023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0公里。 | 2023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截至2023年5月底,全县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0公里。 | (6月无更新) | |||
7. 2024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23公里。 | 2024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
8. 2024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2公里。 | 2024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
9. 2025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武胜县24公里。 | 2025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
10. 2025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4公里。 | 2025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
4 | 污泥处置违法问题突出。四川省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推进滞后,相关问题整改不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不高、监督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全省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处理占比达54.4%,多数处置不规范,省内县州之间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普遍,违法处置污泥、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全省2019年以来有10万余吨污泥去向不明,现场抽查的21家污泥处置企业中有12家处置不规范。 | 有效提升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水平。 | 加强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强化污泥处置台账管理,严格遵守转运联单制度,严厉打击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依法查处生产、运输、处置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 2023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 严格督促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转运、处置污泥,我县城镇生活污泥均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了转运台账。2023年3月2日我局会同环保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临时排查,检查运输、处置等台账。 | 已完成 |
5 | 四川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推进缓慢,农药化肥消耗总量较大,科学施用比例不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调查发现,农业面源排放的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到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0%和58%,已经成为部分小流域的主要污染物来源。 | 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持续保持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1.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广安县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2家,培育“五有五好”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4家,优化农药使用结构。 | 2022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武胜县已有2家农药门店正在开展示范门店创建,省农业农村厅植保站已完成验收通过,并已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 | 已完成 |
2. 2023年6月底前,邀请四川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技术专家组的专家和四川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包片联县”专家到广安县开展“科学施肥进万家”活动和“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行动,对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化服务组织、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技术培训,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支撑。 | 2023年6月 |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2023年3月20日,邀请四川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技术专家组的专家和四川省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包片联县”专家到武胜县开展“科学施肥进万家”活动和“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培训”行动,对全县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化服务组织、农资经营门店的负责人进行技术培训,共计220人参加培训。 | 已完成 | |||
3. 2023年6月底前,建设50个化肥和农药使用情况监测调查点,动态监测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 2023年6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已建设化肥农药共建监测户50个、化肥单独监测户56个。 | 已完成 | |||
6 | 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不到位,生态保护修复形势依然严峻。“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两高”项目未批先建,能耗双控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沿江一些工业园区违规上马化工项目。一些地方底线思维不牢,沿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突破红线,风险隐患突出,威胁长江环境安全。“三磷”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动“三磷”排查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督察发现,一些县州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长江总磷污染隐患仍未消除。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不力。流域违法问题禁而不止。一些地方长江干流以及重要支流违法采砂、侵占岸线现象较为普遍。四川省生态本底值高、生态地位重要,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职不到位,自然保护区监管、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违规开发建设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现象频发。违规开发多发频发。部分地方过度开发利用良好的生态资源,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侵占林地、影响生态功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些自然保护地为开发建设让路。2017年以来,全省一些自然保护地“以调代改”,为开发建设让路。一些园区污水管道破损、雨污混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 | 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继续深入推动长江重要支流保护。 | 1.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分别组织开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 2023年9月 |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 | 2022年4月22日,县发改局和县经信局联合出台《关于成立武胜县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专项排查工作专班的通知》,负责我县“两高一低”项目专项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全县八大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等价值)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的排查。经查,我县无“两高一低”项目。 | 已完成 |
2.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8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 2023年8月 |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开区 | 2022年7月已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嘉陵江1公里范围内未发现违规化工项目。1.《武胜县经开区街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准备资料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完成率为85%; 2.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正进行初稿编制,完成率为55%; 3.四川武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修编)编制服务项目正进行初稿编制和第一次公示,完成率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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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县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 | 2023年12月 | 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开区 | 目前已完成我县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街子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查,该污水处理厂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目前已完成方案制定,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正在扩容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60%,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 ||||
4.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70%以上。 | 2023年12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矿山11个,发现生态修复问题矿山1个。目前已完成问题排查及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完成率已到85%。 | ||||
5. 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开展长江重要支流违法采砂、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问题排查。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2023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0%以上。 | 2023年12月 | 县水务局,嘉陵江沿线乡镇党委、政府 | 1.2021年9月24日,武胜县水务组织23个乡镇及广武砂石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了河道采砂管理培训会,进一步强调了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职责,2022年4月至今,共开展河道巡查17余次,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2.按照市水务局印发的《开展全市河道违法采砂和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河湖“清四乱”和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我县组织各乡镇积极开展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侵占岸线问题1个,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
6.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调整审查机制和流程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有关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针对发现的违法侵占林地问题进行整治。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牵头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等专项行动,优化全县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监管平台,排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 2023年12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调整审查机制和流程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有关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配合省林草局取消了龙女湖省级湿地公园,未纳入国家自然保护地目录。联合住建和环保局印发以康养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方案,未发现违法侵占林地等问题。牵头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等专项行动,未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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