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改革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怎么确定等系列问答
问:延迟退休改革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怎么确定?
答: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的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以查询《决定》附表中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按照本人出生时间查找改革后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问:职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职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二是提前时间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例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如果他想弹性提前退休,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如果单位和他协商一致再多干几年,还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问:职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应该怎么办理?
答:职工自愿申请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
问:职工申请弹性延迟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职工申请弹性延迟退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
问:职工申请弹性延迟退休,应该怎么办理?
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双方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若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不一致,则不能弹性延迟退休。
问:职工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是否延续?
答: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问:在哪些情形下,职工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
答: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职工达到约定的弹性延迟退休时间。二是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
问:选择弹性退休,怎么确定最低缴费年限?
答: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的最低缴费年限。
问:职工申请弹性退休后,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想延长缴费,要满足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不是会一直提高?
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当年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延长缴费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其法定退休年龄当年最低缴费年限即可。
问:弹性退休制度实施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申请弹性退休?
答:不能。
问:当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和我企业档案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我应该按照什么时间办理退休?
答:以本人的档案出生年月为准。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企业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问:我原来是有人事档案的,但是后来企业破产了,应该什么时间提取档案办理退休?
答:可以提前2周至1个月到武胜县社会保障局登记提取档案审核资料或拨打电话0826-6896693登记。
问: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社保缴费年限会不会发生变化,退休时间该如何确定?
答: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到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到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查询具体退休时间,可在支付宝中搜索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输入出生年月以及退休人员类型即可查询到具体法定退休年龄。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做了相应的调整,2030年1月1日之前,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仍是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社保最低缴费年限将从15年按照每年延长缴费6个月的节奏逐步提高到20年。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性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问: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一张一寸任意底色照片,另外,如本人手中有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卡,办理退休时也一并提交到社保局。原则上办理退休需本人到社保局办理,一般情况下不接受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