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19年4月14日,国务院印发《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2022年7月2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2023年6月21日,市政府印发《广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安府规〔2023〕2号)。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以上文件精神并结合武胜实际,修订《武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二、修订过程
2025年4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会商,初步拟定《原办法》中需修订条款和内容。县级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原办法》修订工作,在修订期间多次调度并听取专题汇报,形成(修订草案)初稿后,我局通过政务平台向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自规局等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4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再次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会商,我局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完成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10余项工作后,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武胜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工程及工程有关货物、服务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资金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十三个章节、八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包含制定《办法》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范围、政府资金投向领域和安排方式、政府投资遵循原则和财政约束、平台管理和运行机制等8个方面。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对政府投资决策遵循的基本原则、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和内容、各项审批要件的要求、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各项审查具体要求、批复文件有效期和不予批准的程序、项目实施工期规定、重大影响或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决策程序、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的责任主体、投资概算相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情形、不同政府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等12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主要明确了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责任主体、包含内容、列入计划项目的条件等。
第四章“项目投资评审”。主要包括评审范围及规模、评审程序、评审资料报送要求、评审时限、各部门职责、预算限价、财评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五章“项目招投标”。主要包括招标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可不进行招标情况、公告时间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工程及工程有关货物、服务采购”。主要包括采购主体、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评审、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责任制、项目单位方式确认、开工建设条件、资金落实条件、实施主体和投资概算、工期规定、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结算审核和资产交付等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对项目变更范围、变更要求、变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九章“资金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审批要求、支付比例、暂停支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十章“项目结算评审”。对评审范围及规模、评审工作程序及步骤、评审资料报送要求、各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各方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平台和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绩效管理等事项。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列举了在政府投资行为中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执行范围和时限。预算、结算及决算管理等方面已有成果,进一步创新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