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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武胜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任务)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3-26 来源:武胜县人民政府 点击量 :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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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武胜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任务)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4号)文件精神,定了《武胜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任务)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程序送审

制定过程

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定了《武胜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任务)使用方案》,并征求了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十三届县委第121次常委会议、十八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部分

资金来源此次中省市下达我县2025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任务)103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23万元省级资金8845万元。

项目安排。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23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相关项目。其中,98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323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2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二是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884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相关项目。其中,3656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2878万元用于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760.84万元用于就业项目,450万元用于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00.16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监管责任三是规范项目程序四是加快资金拨付五是严格项目调整六是强化资产管理七是严明各项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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