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政策解读
近日,武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历史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拟定了《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促进武胜工业经济发展,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措施》。2025年3月12日书面征求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武胜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按照意见修改完善;4月11日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至公示结束日未收到反馈意见;5月15日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并按照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措施》。
三、政策主要内容
《措施》共有支持增量聚集、支持培优育强、支持提质升级、强化要素保障、附则五个方面,具体细化为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升规提质、企业协作配套等20条奖补措施,以及3条解释条款,更加贴合武胜实际,有利于推动武胜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增量聚集
第一条支持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产业规模效益,一是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分档奖励(5000万元至5亿元以上分四档,最高500万元);二是对企业租用厂房且升规后,给予企业租金补贴(每月3元/㎡,达亩均产出标准后再补3元/㎡,最高100万元/年)。
第二条支持竣工投产,加快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推动企业尽早投产升规,协议周期内按期开工并12个月内竣工投产,6个自然月内升规的,奖励50万元;12个自然月内升规的奖励30万元。
第三条鼓励“工业上楼”,提升土地利用率,推动工业集约化发展,对多层厂房第二层及以上按面积补贴(第二层100元/㎡,第三层及以上150元/㎡,最高300万元)。
第四条支持社会招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招商,扩大项目,一是引进亿元项目落地后奖励引资方10万元;二是按投产企业首年产值分档追加引资方奖励(最高30万元);三是10亿元以上项目专题研究。
第五条支持优质企业聚集,吸引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落地,一是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合作且固投超2000万元的项目奖励最高500万元;二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瞪羚企业等企业落地且营收达5000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第六条支持外商直接投资,扩大外资利用规模,提升开放水平,按实际到位外资的30%奖励(10万美元起奖,最高100万元/年)。
(二)支持培优育强
第七条支持企业升规提质,加快“小升规”进度,壮大规上企业规模,一是按季度分档奖励首次升规企业(一季度20万元,二、三季度15万元,四季度10万元);二是给予企业信息联络员专项奖励。
第八条支持工业企业上台阶,推动企业规模突破,培育亿元级骨干企业,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5亿、10亿、20亿元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
第九条支持企业增产提能,鼓励企业扩产增效,提升发展动能。按企业产值规模及增速分档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第十条支持企业争当单项冠军,培育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增强产业竞争力,对新认定及复核的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瞪羚”等企业分档奖励(最高100万元)。
第十一条支持企业挖潜提效,盘活低效用地,鼓励增容扩产,一是收购低效用地且新增固投超1000万元的,按收购金额5%奖励(最高500万元);二是自有用地扩建厂房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补贴(100元/㎡,最高30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助力企业开拓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对新建展厅、电商销售、广告宣传、参展等分项补贴(最高50万元)。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协作配套,促进本地产业链协同,县域内采购首次突破100万元,按2%奖补,后续按新增交易额1%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支持培育上市企业,推动企业对接市场,提升融资能力,对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的企业及新三板挂牌分别奖励(最高1000万元)。
(三)支持提质升级
第十五条支持企业智转数改,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一是技改项目总投资额300元以上的按设备投入5%奖励(最高300万元);二是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奖励最高500万元。
第十六条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制定、研发投入等分项奖励(最高200万元)。
第十七条支持健康食品饮料发展,推动食品饮料产业高端化、高附加值化,一是对单品年销售超500万元按梯度奖励(最高100万元);二是本地原材料采购达到50万元,按采购额补贴5%(最高20万元)。
第十八条支持绿色节能安全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筑牢安全底线,一是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等称号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二是对生产能力提升、环保设备升级改造且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5%奖励(最高50万元)。
(四)强化要素保障
第十九条支持企业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对制造业企业贷款2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贴息(单笔最高50万元)。
第二十条支持产业人才聚集,稳定企业用工,扩大就业规模,参保人数100人以上,且年增长10%以上的规上企业,按新增人数每人500元奖励(最高10万元)。
(五)附则
主要是对政策的有效期、适用范围等进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明确了适用对象,设置环保、安全、信用“一票否决”条件。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就高不重复”、协议优先等原则。
第二十三条明确政策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