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规范乡村规划管理,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武胜县乡村地区实际规划管理需要,特制定《武胜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通则》作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未有经依法批准村庄规划(详细规划)覆盖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指导乡村地区村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确保乡村建设活动有规可循。
二、主要内容
《通则》主要包括总则、底线管控、分区准入、村庄分类引导、村庄建设边界管控、村庄建设管控指引、实施管理、附则、附件共九部分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一)总则。重点明确适用范围。
(二)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9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90万亩;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到2035年,全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不低于0.32平方千米。
(三)分区准入。落实规划分区用途管控要求,武胜县乡村地区一级规划分区包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五类。其中农田保护区422.19平方千米、生态保护区0.32平方千米、生态控制区68.50平方千米、乡村发展区436.67平方千米、矿产能源发展区0.08平方千米。
(四)村庄分类引导。明确村庄发展类型和分类发展指引。将武胜县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3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209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2个。
(五)村庄建设边界管控。明确村庄建设边界,将白坪村、南溪村、伏虎村、白鹤山村、泰山村等312个村(社区)的相对集中的现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因村庄建设和片区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划入村庄建设边界,面积92.22平方千米;预留5.09平方千米规划“留白”机动指标,用于保障暂未明确选址且确需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少量乡村基础设施、零星乡村产业用地。
(六)村庄建设管控指引。明确村庄建设用地应合理选址,明确乡村民居、公服设施、市政设施、乡村产业项目、设施农用地等建设标准。明确土地使用强度、建筑退距与间距、空间复合利用等土地使用控制要求。明确乡村空间设计、风貌引导、人居环境等其他管控指引。
(七)实施管理。强化指标监测与使用,规范规划许可内容,明确办理规划许可范围及控制图则编制审批流程,以及免于办理情形。
(八)附则。本《通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九)附件。包括乡村地区规划管理通则适用情形、负面清单、控制图则编制指引等内容。
三、总结
本《通则》填补了规划管理空档,是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重要方式,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政策参考,有利于提高乡村地区管理效率,有助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