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府办发〔2024〕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武胜县2024年第二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十八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武胜县2024年第二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有限资金最大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5号)下达我县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2948万元。
二、资金支持范围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5号)文件要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和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三、资金分配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强化监督”原则分配。
四、项目安排
详见附表
五、资金管理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共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专款专用。
附表
武胜县2024年第二次困难群众救助
中央资金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文号 |
儿童福利(孤儿生活费) |
流浪乞讨 |
农村低保 |
城市低保 |
农村特困供养金及护理费 |
城市特困供养金及护理费 |
临时救助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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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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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社〔2024〕35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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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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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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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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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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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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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8 |
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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