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被拆迁户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广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基本住房货币安置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2日至3月31日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24年4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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