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安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紧密围绕《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出台《广安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等,其中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和保障绿色低碳企业生产、绿色信贷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充分利用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政策,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全市统筹投入资金110715万元,支持清洁能源、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三是深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12200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4.5%。创新研发“绿金慧商贷”“光伏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10月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95.18亿元。(广安市财政局 张圆雅 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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