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广安经开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属相关科站:
现将《广安市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广安市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强化畜牧产业科技赋能、政策支持,推动全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促融合,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努力开创畜牧兽医工作新局面。
一、目标任务
(一)畜禽生产稳定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持680个以上,生猪出栏380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常年保有量保持在合理区间;肉牛出栏2.81万头,同比增长1.5%以上;肉羊出栏25.6万只,同比增长1.5%以上;肉禽、肉兔出栏及禽蛋产量同比增长3%以上。
(二)转型升级加速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稳步推进,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个以上,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0个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100%。
(三)疫病防控扎实有效。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稳定生猪生产,协调发展牛羊家禽产业
1. 稳步发展生猪生产。认真落实中省市稳定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以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为支撑,以大型养殖场和散养集中区域为重点,抓好适时出栏、及时补栏增养工作。坚持把能繁母猪存栏量作为生猪产能调控的核心指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保障生猪市场供给稳定。
2. 突破发展牛羊生产。以做大牛羊养殖总量、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产业质量为重点,以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等项目为支撑,充分利用丘陵山区草山草坡资源,鼓励引进优质种畜,发展牛羊养殖专业户,新(改、扩)建一批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场,提升优质商品肉牛羊产能。大力发展优质牧草种植,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牧结合、草畜配套水平。实施湖羊产业全市推广行动,因地制宜在武胜县、邻水县等柑橘(经济作物)优势区,推广“湖羊+柑橘”发展模式,发展湖羊适度规模养殖。
3. 提速发展小家禽(兔)生产。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内培育力度,推动发展一批现代化大型家禽养殖企业。借助广安“盐皮蛋”特色品牌带动,提升打造一批标准化蛋鸭养殖基地。鼓励发展林下养鸡、稻鸭共育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广旱地养鸭技术,提升肉禽产能。鼓励引进加利福尼亚兔、蜀兴1号肉兔等优质兔品种,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利用繁育“短平快”优势,扩大肉兔生产。
(二)聚焦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4. 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指导符合条件的生猪种业企业申报创建生猪核心育种场、区域性种公猪站。稳步推进生猪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开展生猪良种登记工作,扩大核心群种猪规模。支持家禽种业发展,提升家禽供种能力。推进种公猪站、人工授精站点、肉牛冷配储运站点等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供精配种网络。加强川乡黑猪、蜀宣花牛、南江黄羊、阿坝中蜂等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力度。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
5. 推进现代化规模养殖。加快推进新希望六和生猪产业化项目等重点养殖场建设,力争岳池县芝阳寨村、前锋区新胜村等大型猪场项目年底前顺利建成投产。加强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畜禽养殖降本增效。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养殖设施化、机械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畜禽养殖的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积极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场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6. 推进多元化生产经营。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大带小”,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家庭农场”,发展代养寄养,带动中小户发展标准化养殖。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联合体,构建集服务和收益于一体的新业态。推进市县国有平台公司控股、参股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国有生猪稳产保供基地。鼓励利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等,建设村集体共享畜禽养殖场,通过自主发展、入股联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7. 推进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生猪屠宰、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建设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通过整合本地中小屠宰加工企业、引进猪肉精深加工企业、国企投资建设等多种方式,提档升级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引导屠宰企业由单纯屠宰向精深加工、冷链配送全链条发展,打造成渝地区猪肉供应基地。鼓励和引导畜禽经营主体打造自主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品牌营销体系,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三)守住疫病防控底线,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8.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落实“3+1”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监管措施,做好生猪调运检测和屠宰场留样抽检工作。抓好春秋两季畜禽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实现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双达标。抓好农村犬类狂犬病冬季集中免疫与春秋补免、城镇犬类狂犬病定点常年免疫工作,确保城市主城区、农村地区经登记的三月龄以上犬只应免密度和拴(套)养率分别达100%和85%以上,免疫证发放率100%。
9. 强化疫情监测排查。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牛羊布病、口蹄疫等病种的监测预警。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有效提升监测分析与疫情预警能力。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本着“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10. 强化防控能力建设。开展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等活动,提高全市防疫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建设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改造升级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提高动物疫病监测能力。推进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开展畜禽疫病净化场建设与评估、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以及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净化场或无疫小区建设,促进全市动物防疫由重点控制向全面净化转变。
(四)坚持生态协调可持续,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12. 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种植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积极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指导养殖场做好粪便清理收集、粪污处理贮存和沼液田间输送管网等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实现粪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
13. 抓好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加强养殖主体、畜牧兽医人员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科技下乡”活动,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加大减抗养殖技术推广,引导养殖场正确选用安全高效低残留兽用抗菌药、中药等替代产品。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场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整县、整乡(镇)开展减抗工作,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地方或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
14. 抓好畜牧业污染防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生产经营业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饲料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全覆盖摸排,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对发现的涉嫌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积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和引导农村畜禽粗放式散养等落后养殖方式的转变,在城市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群聚居区等区域,因地制宜推广舍饲养殖、庭院养殖模式,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加强畜牧业全程监管,保障畜牧行业安全
15. 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履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要求,加强种畜禽场办证、换证技术性审核,规范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全国畜禽种业统计调查系统中做好企业信息备案、报表上报、报表审核等工作。建立种畜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机制,市县联动开展专项检查,禁止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行为。
16. 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兽药休药期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等制度,完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采购和使用记录,严禁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严格落实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严厉查处饲料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及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
17.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着力规范检疫行为,加强生猪贩运商和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加强生猪调运监管,严格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指定通道检查站的监督查验。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生猪非法调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抛弃、经营、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18. 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养殖场、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畜禽粪污贮存池、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等重点设施,以及养殖生产各环节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六)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9. 抓好项目申报和实施。认真抓好项目包装储备,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在生猪产业集群、畜牧业补短板、绿色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主动对接省级相关单位,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规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20. 抓好畜牧业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畜牧业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搭建畜牧业可视化监管平台,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入川指定通道等安装可视化设备,实现畜牧业全链条可视化监管。常态化开展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采集及统一赋码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畜牧兽医各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的作用,加快推进畜牧兽医行业监管监测一体化。
21. 抓好畜牧业统计监测。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提升统计监测人员能力,提高统计监测质量。加强统计监测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畜禽监测场(点)按时、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加强直联直报等平台数据填报的审核把关和实地核查,相互印证存栏、出栏、价格等生产数据与饲料、免疫、检疫、屠宰等相关数据。加强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工作配合,建立基础信息共享、数据质量联审、监测预警互通的协作机制。
22. 抓好法律法规宣贯。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宣传培训,增强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3. 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切实加强畜牧兽医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压实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等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畜牧业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加强服务指导,下沉一线研究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充分展现畜牧兽医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