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对飞灰水洗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变动情况核实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我局组织专家现场察看,并对《飞灰水洗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变更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认为分析报告关于飞灰暂存方式、飞灰进料系统、水洗分离系统、总平面布局等变更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分析结论基本可信,该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我局原则同意专家意见。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依程序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复。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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